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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10月1日起无牌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
来源:揭阳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28 11:30:0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由于电动自行车便利、环保,受到很多使用者认可,但目前市面上售卖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合标?什么样的电动自行车才能上路行驶?日前,我市发布《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的通告》(下称《通告》),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成为市民的热议话题之一,近日,记者对于市民关心的如何判断爱车是否合规、超标车怎么妥当处理等问题走访了有关部门和商家。


规 范 10月1日起需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


《通告》指出,2018年8月1日起,我市在榕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试点工作。2018年10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经公安交警部门登记、核发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超标、改拼装、未登记电动自行车非法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019年2月1日后,逐步在全市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


据了解,7月5日至9月30日为超标电动自行车消化退市期。自消化退市期起,商务、质监、环保部门将加强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报废工作指导,畅通回收报废渠道,依规处理回收车辆,避免造成污染。与此同时,市民群众要自觉弃用、淘汰和处理超标电动自行车。


那么什么样的电动自行车才符合登记上牌的要求呢?《通告》指出,符合登记管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且进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产品。


今年5月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信部等四部门批准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390项国家标准(以下称“新国标”),特别对于大众出行主要代步工具电动车进行了规范。作为强制执行的技术规范,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55公斤,电机功率≤400w,电池标称电压≤48v等要求。


据市公安交警部门介绍,由于此新出台政策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所以,当前,我市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试点工作仍以现行标准为准,即电动自行车需最高设计车速≤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40公斤,且进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产品才能上牌登记,超标电动车则归属机动车(摩托车)类别,按照机动车相关规范进行管理,其中,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或机动车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不能办理电动自行车或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市民要主动对其进行置换和报废。


提 醒 认真判断所购车型是否超标


市民黄小姐认为,路面上电动车占有的比重不小,但是上牌的车辆却不多,电动自行车更是如此,这也就意味着,相当一部分电动车都在有效监管的范围之外,加之部分驾驶人交通法规意识薄弱,电动车违章行为时有发生,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较难找到相关责任人。此次我市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管理,必将有效减少电动车违章行为的发生。


连日来,记者随机走访了榕城区几家电动车商家,受访商家大都表示已从媒体上看到《通告》发布。位于榕城区新阳路的欧蝶车行绿源电动车经理林晓腾说,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纳入规范管理,既可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又有利于规范管理,补齐交通监管的短板,对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具有积极意义,他们车行将积极响应,推出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活动。


但市面上的电动车品类繁多,作为普通市民判断起来难度较大。对此,市公安局交警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电动自行车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必须具备人力骑行功能,凡是没有人力骑行功能的电动车就不属于电动自行车。至于是否符合登记上牌条件还要看其他具体标准,以及是否列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产品。按照现行规定,车速在20公里/小时以上,整车整备质量重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已进入机动车类别,需要依法取得机动车牌证才能上路行驶。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市民难以判断自己的车型超标与否、是否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还是需要取得机动车驾驶牌证等,除了可以与销售商家认真沟通了解外,也可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窗口咨询。



市面上的电动车品类繁多。郑楚藩 摄


(编辑:林勇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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