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广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揭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24年5月28日反馈了《揭阳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阶段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全力建设产业强市、和美揭阳,加快打造粤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
省督察组反馈我市存在34项问题,截至2025年2月底,我市已完成整改16项(涉思想层面4项,具体措施12项),其余18项整改任务按时序进度有序推进。
第一部分 涉思想层面问题(4项)
(一)个别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抓的不够紧,压力传导不足,统筹协调、责任担当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二)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榕江流域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相关属地政府和部门仍忽视对榕江流域的环境保护,工作缺乏系统性、紧迫性、严肃性,解决突出问题缺乏狠劲、韧劲,导致一些关键问题久拖不决。
(三)个别地方和部门压力传导不足、监督管理不到位,环境保护部分领域治理水平不高,支撑高质量发展动力不足。
(四)个别地方和部门对部分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环保基础设施推进力度不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效能长期偏低,部分区域水污染问题突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已完成)。
整改进展: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水、气、土各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第一主任,市长为主任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落实情况,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涉具体措施问题(30项)
(一)2021年来,揭阳市多次开会研究部署榕江流域整治工作,2021年8月谋划推进新建市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但项目迟迟未能落地,直至2022年年底变更为建设北部、中部水质净化厂,2023年上半年才开始动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4年9月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我市在优化中心城区“多厂联动+就近处理+生态补水”污水处理新格局基础上,出台《揭阳市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按效付费改革实施方案》,科学划定“厂网一体”运维分区,实现由“运营污水厂”向“运营服务片区”、“碎片低效化”向“一体专业化”转型。截至2025年2月底,榕城区北部、中部水质净化厂已完工并通水试运行。
(二)2023年1-11月榕江地都断面平均水质为Ⅳ类,6-10月连续4个月单月水质为Ⅴ类,完成全年Ⅲ类水质目标形势极为严峻。
整改时限:2024年9月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市政府成立榕江地都断面达标攻坚专班,制定印发《揭阳市2024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揭阳市2024年榕江地都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方案》等系列方案,每周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地都国考断面达标攻坚。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地都断面水质为Ⅱ类,已稳定达标。
(三)揭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体制机制落实不够到位、责任压实力度不足。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况普遍,农村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偏低。根据2022年度省运行成效评估情况报告,检查的全市11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有49个,占比达41.9%;2022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摸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仅为33.3%,全省排名靠后。2023年第三季度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抽查,80个自然村中有28个评价结果为较差,其中揭西县坑尾、老下村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普宁市后溪乡下屋村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督察抽查发现,普宁市南径镇碧屿村、惠来县仙庵镇望前村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不到位;揭西县大溪镇大园村雨污分流工程推进缓慢,已建成污水处理站处理负荷较低。揭西县凤江镇莪南排渠周边大量生产生活污水直排入渠,水体污染严重,影响榕江南河水质;普宁市月屿村妈宫溪和埔栅村厚头沟、榕城区云光村村内沟渠污水直排,水体发黑发臭。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成立由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抓总的工作专班,健全各部门分工协作治理机制,协同推进相关工作。截至2025年2月底,我市2022年省运行成效评估抽查实际反馈50个不正常运行污水治理设施,已完成整改15个;2022年省农村生活污水摸查反馈44个未完成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7个;2023年第三季度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抽查28个评价较差自然村整改提升,已完成整改11个。
榕城区对云光村已建雨污分流管网开展排查,切实开展猪肉皮加工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普宁市对南径镇碧屿村加强人员巡查,确保污水站点的正常运行;对月屿村妈宫溪村周边环境进行清理,并将污水管道接入市政管网;对占陇镇埔栅村沟渠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加强对周边污水管网进行巡查,确保截污功能正常运转;对后溪乡下屋村损毁管道设施进行更换修补,将污水收纳到厌氧池进行处理,加强日常巡查管理,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揭西县大溪镇大园村统筹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推进深光、新光自然村污水管网建设;对凤江镇莪南排渠加速推进干渠内涝渠系整治工程,已陆续对17条内涝沟渠开展综合治理;对龙潭镇坑尾、老下村聘请第三方定期养护人工湿地内美人蕉、芦苇等植物,清理垃圾杂草,对湿地配套管网及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惠来县仙庵镇望前村已完成对污水处理设施周边杂草及垃圾清理,并加强日常管理;人工湿地项目已完成设计,当前正在协调人工湿地项目建设用地。
(四)部分地方和部门在落实绿美揭阳生态建设上态度还不够坚决,“林长制”责任落实不力,未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个别区域林木滥砍盗伐违法行为多发,森林资源不断遭受破坏。2022年国家林草局组织开展全国森林督查时指出,惠来县涉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面积177.95公顷,其中毁林开垦147.46公顷。本次督察又发现,揭东区玉湖镇砍伐毁林问题突出,该镇北部位于新西河水库集水范围内近800亩省级公益林逐年遭到蚕食,水土流失明显,区域生态功能受到较大影响。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
1.惠来县成立图斑查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林业管理工作专班,对涉嫌违法图斑已全部依法查处到位、整改到位,2024年2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已对惠来县破坏林草资源问题予以摘牌销号。
2.揭东区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推进玉湖镇生态林毁林问题整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一点一策分类处置涉及图斑。目前已完成案件查处,复绿工作已完成并验收,并已于2024年12月5日向省林长办呈报销号请示。
(五)矿山生态治理推进缓慢,修复不彻底。根据2023年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揭阳市2023年年底前应完成40个图斑、102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截至督察时尚未动工建设;部分已完成整治废弃矿山修复不彻底,惠来县钟丘洋铅锌矿综合整治项目于2020年11月动工,同年12月中旬便完成整治并通过专家验收,督察发现整治区内部分边坡防护网已破损,植被稀疏,复绿效果差,部分尾矿渣仍露天堆放在长戈水库上游,存在较大环境风险;揭东区部分企业长期非法无序开采,矿区多处山体崩塌,并形成多处高陡边坡,后续修复治理难度极大,形成“企业破坏、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揭东区个别企业“边开采边修复”落实不到位,矿区部分山体存在崩塌、滑坡和水土流失问题。
整改时限:2026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
1.截至2025年2月底,40个图斑共计102公顷(实际我市下达103.02公顷)完成31个共计71.69公顷的生态修复任务,剩余9个图斑31.33公顷已基本完成修复任务,待复绿效果较好后一并验收。
2.截至2025年2月底,惠来县钟丘洋铅锌矿综合整治项目矿山企业已按照原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复垦工作,尾矿库土坝边坡已复绿,矿山复垦责任范围内植被恢复良好,目前正进行废石堆场整治,计划2025年10月底完成。
3.截至2025年2月底,揭东区初步编制该问题涉及2家企业的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正在根据实地情况对方案进行修编,同步加强和采剥单位沟通,落实边采剥边修复加快推进修复工作;问题涉及另1家企业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加固边坡、落实植树复绿。
(六)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揭阳市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督察发现,揭东区霖磐、桂岭、白塔等3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仍未建成,周边水体污染严重。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揭东区霖磐、桂岭、白塔3镇已设置4座共计1530吨/日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镇区生活污水进行临时收集、处理,目前均已通水运行。同时,已启动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镇区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合同终止工作。
(七)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惠来县顶溪水库大尖山采石场开展生态修复,但督察发现,该点位复绿效果较差,部分山体岩石层裸露。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前完成工程施工;2025年年底前达到复绿要求并完成验收。
整改进展:惠来县仙庵镇大尖山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面积38.86公顷,复绿形象进度约81%,复绿施工整体完成78%,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复绿过程中产生的砂、石等衍生资源招标工作。
(八)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指出普侨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一直未得到全面解决,污水处理厂低负荷运行,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处理。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截至2025年2月底,普侨污水厂改造升级及设备更新工程已通过完工验收,相关配套管网已完成,正在进行调试运行。
(九)根据揭阳市测算“十四五”期间揭阳市能源消费预算供给约398.5万吨标准煤,预算支出量将达467.7万吨标准煤,用能指标缺口69.2万吨标准煤,产业后续发展空间严重受限,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快。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经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项目(包括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分布式光伏和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同时推进存量项目节能设施更新改造,我市可再生能源抵扣量和节能改造腾挤的能耗总量带来新增能耗指标。截至目前,我市能源消费预算供给增至510.28万吨标准煤,预算支出约467.71万吨标准煤,用能供给指标预测可剩余42.57万吨标准煤。
(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进展滞后,个别企业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企业废气自动监控设施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该问题涉及2家长流程钢铁企业,其中1家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正在开展烧结机技改工程,计划6月份开展评估监测工作。另外1家企业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5项,已完成19项。
(十一)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绿色转型动力不足,部分工业集聚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不彻底,2023年大气督导帮扶发现,揭西县厚埔金园工业区部分企业废气收集、治理水平不高;部分已完成低效VOC治理升级改造的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废气收集处理升级改造不彻底。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以我市塑料制品、包装印刷、有机化工等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行业企业,以及锅炉企业为重点,梳理企业排查整治清单,开展低效、失效治理设施企业排查帮扶整治工作,通过对清单内企业进行专家“帮扶式”问题排查,为企业量身定制经济、高效、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督促企业认真整改落实,实行销号管理。排查企业共273家,已经全部排查完成并落实企业限期整改。
(十二)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仍有差距,大气污染防治尤其是城市扬尘管控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调查组抽查发现,部分工地未落实“六个100%”措施,2023年1-11月,揭阳市PM10、PM2.5同比分别上升12.2%、8.7%。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印发实施《揭阳市扬尘污染整治攻坚方案》,按照“属地管理、整体联动、部门监管、综合治理”原则,对重点领域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通过在全市布设的68个空气质量微站,搭配AI视频监控设备和走航监测车、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排查施工工地、道路扬尘、裸露土地等扬尘污染源。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展督查督办,根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按照亮牌制度进行通报,压实辖区内扬尘污染源监管责任,提升扬尘精细化管控水平。
2024年度,我市PM2.5年均浓度为24.8微克/立方米,AQI达标率为96.45%,两项约束性指标均完成省下达年度目标要求;2025年截至3月27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34.8微克/立方米,同比2024年下降10.5%,降幅全省第一。
(十三)城市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不到位,部分城乡接合部脏乱差问题突出,督察期间收到多宗有关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及垃圾臭味扰民信访投诉,督察发现普宁市城区存在多处生活垃圾堆放点,餐饮垃圾、油烟污染问题突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已完成)。
整改进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十六项措施》,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对市区建成区19个乡镇(街道)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开展现场检查督查,从政府层面推动属地管理工作落实,已全部落实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普宁市持续强化环卫精细化管理,加大保洁和督导力度,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严格作业程序,确保生活垃圾及时中转清运处理,全力推进智慧环卫建设,推动环卫管理转型升级。目前,我市已完成督察发现生活垃圾乱倾倒问题整改,并持续加强巡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传统海水养殖产业改造升级缓慢,鲍鱼养殖作为惠来县传统产业,长期以来管理粗放、无序发展,督察发现前詹镇、靖海镇、仙庵镇等地养殖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养殖场排水、取水口设置不规范,养殖尾水直排沙滩,对近岸海域生态造成一定影响。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惠来县对港寮湾养殖尾水直排破坏砂质岸线统一规划设计,组织养殖企业对受损的海岸线进行生态修复,同时,加强排污口设置管理,落实相关企业完成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截至2025年2月底,已备案设置入海排污口96个,并落实惠来县沿海各乡镇鲍鱼养殖主体进一步完善养殖环保设施设备,抓好养殖尾水治理工作。
(十五)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问题突出,个别企业未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医疗废物焚烧装置设施老化、工艺落后,医疗废物贮存管理不符合规范要求。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该问题涉及1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该企业目前共计已投入196万元进行场地设施的整改,后续将继续改善设施及升级工艺;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开展帮扶指导,现场要求该企业对检查发现的12个问题进行整改,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1个,1个问题正在加快整改。
(十六)部分固体废物管理存在环境风险,揭东区中德金属生态城表面处理园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问题尚未完成处置,结晶盐贮存量仍较大;个别企业未建设飞灰处置填埋区,产生的飞灰大部分长期外运处理,厂区内仍暂存较多飞灰尚未处置。
整改时限:2027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中德金属生态城表面处理园已与相关企业签订框架协议,预计2年内将完成RO浓盐水资源化项目,目前采用委外转移方式处理,已累积转移结晶盐1117.42吨;产生飞灰通过填埋处置,2024年12月份至今已转运原灰1469.445吨。
(十七)部分区域存在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收集、贮存废铅酸蓄电池,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已完成)。
整改进展:已对督察反馈非法收集、贮存废旧铅蓄电池问题进行立案处置,其中对揭阳市某废旧金属物资有限公司法人刘某某处罚款260万元,对高湖山尾路段的废旧铅蓄电池收集点当事人黄某某处罚款240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我市将继续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十八)揭阳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均衡,部分县区处理能力不足,垃圾焚烧项目推进缓慢。全市3座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营,市区垃圾填埋场二期设计日处理能力600吨,实际日均处理量约856吨,超设计能力42%,揭西老虎坷垃圾填埋场、惠来含尾坑垃圾填埋场设计处理能力450吨/日,实际日均处理量分别为532吨、594吨,超设计能力18%、32%;按照揭阳市“十四五”规划,计划于2021年、2023年完成建设揭西县和市区两座垃圾焚烧项目,但至督察进驻时均未建成。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截至2025年2月底,揭阳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揭西县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均已建成投产;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开展主体结构建设,完成工程总量进度2.7%,预计2025年年底建成投产。
(十九)建筑垃圾管理不够规范,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频发。揭阳市要求各县区应在2021年前建成1座以上建筑垃圾消纳场或资源化利用厂,至督察时,揭西县建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尚未建成,揭东区、惠来县2座建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尚未取得处置收纳证;2021年以来,全市查处建筑垃圾偷倒案件达58宗,督察发现,惠来县雷岭河、盐岭河沿岸以及惠来县芦园村、望前村、资深村沿海区域存在多处建筑垃圾倾倒点,督察期间多次收到建筑垃圾相关投诉,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
1.惠来县已完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持续加大建筑垃圾宣传、巡查与执法工作,规范建筑垃圾清运管理。
2.问题涉及的3座建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均已完成整改工作,其中,揭西县建筑废弃物和市政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线已安装完成并完成试运行,已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具备建筑垃圾处置资格;揭东区1座建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已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惠来县1座建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不再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业务,已停止接收建筑垃圾,由其他相关企业接收。
(二十)生活污泥处理处置能力不足。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要求,揭阳市2020年年底前建成市区市政污泥处理项目,至督察时仍未建成,近三年来仍有1.5万吨生活污泥采用相对落后的卫生填埋方式进行处置,环境污染隐患突出。督察发现,揭阳市部分生活污泥处理单位在卫生防疫、台账管理、污泥检测、运输车辆管理等方面问题突出,个别公司作为污泥应急处理项目,2020年6月起一直采用临时厂房进行处置,存在较大环境风险。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
1.揭阳市区市政污泥处理中心项目已建成投产;揭西县建筑废弃物和市政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污泥堆肥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正在开展主体结构建设,预计2025年年底建成投产。
2.惠来县、揭东区落实市政污泥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问题涉及的2家生活污泥处理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普宁市落实对污泥应急处理项目企业的环保措施检查工作,规范生活污泥处理,消除环境影响风险。
(二十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存在不足,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不规范、整治不彻底。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
1.汕湛高速公路普侨连接线揭西县钱坑镇至普宁市里湖镇段跨榕江南河桥梁因穿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涉嫌环境违法,已按程序依法查处,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35万元,并责令关闭该桥梁。目前该桥梁已关闭。
2.揭西县米火垅河道完成合流渠排口排查306个,已处理及不需处理排口123个,余下将在后期配合市政工程接入;同时,清理渠面垃圾、漂浮物,通过竖立警示告示牌,提高居民环境卫生意识。
3.惠来县雷岭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安装指示牌6套、设置铁丝围栏长1850米,并关闭西侧2个排口,将农田水引流至与雷岭河水系联通的渠首湖;葫芦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惠公路部分路段830米混凝土防撞墙已完成建设。
(二十二)部分县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管理不到位,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偷排漏排超标排放问题时有发生。第二轮中央生态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揭阳市2023年年底前完成积存的垃圾渗滤液处置工作,督察发现,全市3家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仍高达5.1万吨,其中市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积存量2.3万吨,惠来含尾坑卫生垃圾处理场渗滤液积存量2.8万吨,较2022年年底积存量基本持平,年底完成任务难度较大。揭西县老虎坷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部分渗滤液通过雨水排放口进入外环境,现场采样显示氨氮浓度高达180毫克/升。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全市4座填埋场自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渗滤液积存量9.6万吨,已经全部处理完毕,目前正在进行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经调查,揭西县老虎坷填埋场雨水排放口氨氮浓度较高系应急演练积水未完全清理抽回导致,目前积存污水已全部抽回处理,演练泵已拆除并恢复原貌,抽测各项指标均未超标。
(二十三)榕江流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力度不足。2021年以来揭阳市新建污水管网1136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7.59万吨,但榕江流域范围仅新增管网323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2020年至2022年揭阳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分别为20.85%、25.3%、23.33%,连续三年全省排名末位。由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榕江流域部分支流污染问题突出,2023年1-9月,榕江地都断面69条重点一级支流中有20条水质为劣V类,占比为29%。督察发现,榕江北河玉城河岐宁排洪沟段沿河截污管存在破损;揭东区乔西溪支塘、榕城区上义内河截污不彻底,污水直排,监测显示氨氮浓度均超过20毫克/升,属重度黑臭。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
1.2021年以来,榕江流域范围已新增管网819.97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59万吨/日。印发《揭阳市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标攻坚方案》,明确15项达标攻坚任务,确保2025年污水收集率达到45%以上,全力推动生活污水提质增效,提升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2.市政府成立榕江地都断面达标攻坚专班,每周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部署下一步攻坚举措。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揭阳市2024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揭阳市2024年榕江地都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方案》等系列方案,统筹推进地都国考断面达标攻坚。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地都断面水质为Ⅱ类,已稳定达标。
3.榕城区组织对上义内河的污水提升泵站进行清淤,更换泵机,对玉城河部分污水管进行清淤;揭东区组织街道对乔西支塘存在破损、脱节等问题管网进行修复、更换,同时对发现的污水直排口进行封堵,加强排水系统维护管养和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强化水系统管道管理养护。
(二十四)枫江流域管网建设明显滞后。根据省帮扶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建设方案,揭阳市力争2021年年底前完成枫江流域市政污水管网229.43公里,完成雨污分流管网369公里建设,省政府于2021年10月下达第一批帮扶资金,但相关区县工作推进缓慢,直到2023年初才开始动工。至2023年10月,市政污水管网仅完成建设131公里,雨污分流管网仍未开工。监测数据显示,1-9月枫江流域纳入监测的31条支流中有24条水质为劣Ⅴ类。
整改时限:2027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加快省帮扶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市政污水管网建设,截至2025年2月底,枫江流域管网建设项目设计管网233.3公里,累计完成230.08公里,完成98.62%。
(二十五)揭阳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共83座,2023年1-9月,有20座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负荷率低于50%。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进一步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建设,规范污水设施日常运维管理,提升处理水量,其中普宁市云落、大坪、梅林、高埔等镇及惠来县神泉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已超50%,后续将进一步加强运维管理,提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其余县(市、区)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二十六)揭西县25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中有12座负荷率低于30%,坪上、钱坑、灰寨、塔头、京溪园、良田等乡镇镇级污水处理厂由于配套管网严重不足,长期无法正常运行。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持续推进。
整改进展:揭西县云南水务14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大溪镇等12座污水处理厂商运工作,其余2座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中。2024年以来,已新增城镇污水管网82.067公里,完成总工程量的94.34%。
(二十七)揭阳产业园东区污水处理厂、揭西县金和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直“晒太阳”。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
1.揭阳产业园进一步完善东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已完成部分污水缺陷管道围挡施工、部分管井和提升泵站的搅拌桩施工,工程进度38%;已对厂区设施全面排查,完成工程缺陷的维修、监测仪表安装、池体清理工作,工程进度65%。
2.揭西县金和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金和初级中学片区管网建设,并查漏补缺,实现通水运行。
(二十八)惠来县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惠来县日产生生活污水约16.12万吨,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仅8.49万吨,大量生活污水长期直排。
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惠来县通过启动编制城镇污水设施建设规划,科学性、合理性论证污水处理能力需求和目标,根据需求适时启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通过惠来县城污水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工程、惠来县城北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惠来县仙庵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和惠来县靖海镇污水提质增效工程等,合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新增污水管网32公里。
(二十九)督察发现,惠来县城盐岭河沿河存在多个排污口,河面形成明显污染带,其中葵梅苑小区附近排污口氨氮高达27.4毫克/升,超地表水Ⅴ类标准12.7倍;惠来县沿海地区部分入海河流污染严重,督察发现,靖海镇大潭河水质长期为劣Ⅴ类,其中海港桥段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104毫克/升;神泉镇多条入海河流水质黑臭,其中澳角村、凤山古庙附近河涌氨氮浓度分别高达16.8毫克/升、72.4毫克/升,超地表水Ⅴ类标准7.4倍、35.2倍,水体污染严重,现场臭气熏天。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取得阶段进展,持续推进。
整改进展:
1.我市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能力,加强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接驳。计划通过惠来县城污水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工程、靖海镇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惠来县城北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和仙庵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解决盐岭河七个排口问题,完善盐岭河沿河及葵梅苑小区附近污水管网建设。
2.靖海镇坂美村、大潭村污水深度生化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已完工运行。
3.澳角村污水处理站项目工程总进度约60%;凤山古庙附近河涌水体3.7公里纳污管网及泵站已完成测绘、可研,立项、设计、概算。
(三十)普宁市练江流域达标基础不够牢固,雨后氨氮指标浓度容易出现反弹,2022年及2023年1-10月青洋山桥国考断面虽总体均值达标,但仍有接近40%天数水质为劣Ⅴ类,其中一级支流流沙中河及二级支流秀陇、华溪等排渠仍污染严重,水质经常为劣Ⅴ类。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前取得阶段进展,持续推进。
整改进展:
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揭阳市2024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持续以攻坚态势开展练江整治,加大资金投入,实行挂图作战,落实年度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并协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推进青洋山桥国考断面达标攻坚。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青洋山桥国考断面水质已稳定达到V类。
2.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日常巡查制度,每月暗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属地落实整改。每两周、每月调度流沙中河、秀陇排渠黑臭水体治理情况,不定期现场暗访,督促普宁市加快黑臭水体治理进度,确保年底前消劣。截至2025年2月底,流沙中河、秀陇排渠和华溪等排渠已基本消除黑臭。
附件: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生态公益林遭逐年蚕食有关问题问责情况
附件
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生态公益林遭逐年蚕食
有关问题问责情况
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生态林遭逐年蚕食非法毁林问题突出,涉及违法图斑39处,违法面积242.97亩,其中公益林209.02亩。根据调查情况,对揭阳市揭东区委、区政府、玉湖镇委镇政府4个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共25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责令揭东区委、区政府向揭阳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令玉湖镇党委、政府向揭东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批评教育3人;给予诫勉处理9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6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1人;给予政务记过处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