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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对外公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03 16:44:0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广东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9月8日至9月27日对揭阳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月4日向揭阳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揭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行动,坚决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和任务。全市22项整改任务中,目前已完成5项,其他各项依时序全力推进。按照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我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主要情况,详情可见省生态环境厅、揭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揭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具体部署整改工作,深入现场调研检查,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对点紧抓练江、榕江水污染治理工作,分别担任市级河长。各县、镇参照市的做法,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对照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市印发了《揭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22项整改任务的责任主体和整改目标、措施及期限要求,实行清单式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22项任务细化成125项措施,明确了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定期调度进展情况,按完成、达到时序、未达时序进行分类管理,对滞后任务进行及时通报督促。市纪检部门严格执行执纪问责规定,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对70名干部进行问责。

  省督察组共向我市提出反馈意见22个,其中面上问题16个,问责清单6个。截至2019年12月底,16个面上问题中,2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6个问责问题中,3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市整改方案列出的125项措施中,已完成46项,达到序时进度64项,暂未达序时进度15项。2017年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的261件案件已全部办结。各级各地重点实施了以下整改工作:

  (一)谋划工业绿色化发展格局。合理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 ,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推进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依法淘汰不符合功能区划和产业布局的污染企业,全面解决榕江流域电镀污染问题、练江流域印染行业污染问题,全面清理榕城区仙桥、梅云两地土轧钢企业,彻底根除该区域大气污染问题。

  (二)全面开展水环境整治。建立水质研判暨水污染防治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建成试运营污水处理厂18座、新增规模20.205万吨,新建管网859.732公里;全市累计已建污水处理设施93座、规模 67.785万吨/日,全市累计建成1915.652公里污水管网。国考4个断面中,榕江北河龙石断面2019年由劣Ⅴ类提升至Ⅴ类,退出全省9个劣Ⅴ类国考断面清单;榕江南河东湖断面除溶解氧外的指标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榕江入海地都断面为Ⅲ类,龙江隆溪大道桥断面为Ⅱ类,均优良达标。省考练江青洋山桥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溶解氧达到Ⅴ类水质要求,练江基本告别黑臭,生态功能逐渐恢复,迎来综合整治“拐点”。

  (三)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制订《揭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全面加强工业源、面源、移动源污染防治,精细推进锅炉污染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机动车污染整治、扬尘污染防治、“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等举措,强化巡查及现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我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5.3%,完成省下达年度目标并连续三年实现六项空气质量指标全面达标。

  (四)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91%;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纳入农村雨污分流建设的自然村共3572个,动工率96.6%,竣工率60.9%;完善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全市已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8座、规模3885吨/日,建成121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压缩站),3659个生活垃圾收集点,全市1446个行政村、3797个自然村已全部实施保洁,按每500名常住人口配置1名保洁员,全市共有保洁员12859人,基本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五)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管理。重点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等;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启动第二阶段调查工作;确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持续推进固体废物“三个一”专项督查整改,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推进揭阳(大南海)石化环保中心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及物化综合处理项目环评已获批复,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项目已完成环评第一次公示。2019年全市共有590家企业转移危险废物19类约60187.68吨。

  (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开展榕江流域重点干(支)流推磨式交叉执法检查、玉城河流域交叉执法检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暨枫江流域专项交叉执法检查、榕江南河饮用水源地、“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专项行动等。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做好应急维稳工作。结合“众剑行动”和扫黑除恶,强化与公安等部门联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5万人次,检查企业1.02万家次,立案205宗,罚款金额2325万元,责令整改企业264家,关停取缔企业117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6宗,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22宗,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9宗。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力推进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为突出位置,把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任务来抓,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二是全力以赴,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统筹推进榕江、练江综合整治,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和保护区范围内违规项目清理等工作。三是强化督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反馈意见指出的环境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实行挂牌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


  附件:揭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揭阳市委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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