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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2-27 10:47:0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23年,揭阳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统计局有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推动揭阳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以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通过支部党员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每周“三学”等多种形式不断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0次,局领导局内专题讲党课7次,下基层讲党课1次。组织全体职工干部利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等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会议和重要讲话,扎实推进市统计系统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是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继续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把握好《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内容要求,充分领悟精神要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继续组织学习贯彻宣传《广东省统计条例》,充分认清当前统计形势,不断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及时转发并集中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广东省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新施行、新修订的统计法规,共开展学习10余次。

        三是学思践悟夯实统计工作的法治基础。根据《广东省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要求,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全市统计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法纪意识和法治素养。着力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充实全市执法力量,组织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今年共有4人通过考试并取得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执法检查业务知识培训会,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水平。

        四是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全市统计系统局长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有关工作,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科室分工协作、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强化法治建设的工作局面,确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

        一是依法组织开展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根据省统计局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执法检查计划,印发《揭阳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统计执法检查进行统一部署,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指标开展执法检查。2023年,市统计局抽取“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家(个)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依法对其中1家企业作出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

        二是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印发《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抽查对象、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共抽查“四上”企业25家,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予以公开公示。

        三是做好统计执法案卷归档和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案卷材料和案卷卷宗整理、装订、归档工作。根据省局开展年度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统计局于2023年12月11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扎实开展案卷自查和抽查,市级自查案卷45份,随机抽查各县级执法案卷或检查材料10份。经检查,我市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未发现、办理统计违法案件,未实施行政处罚。

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市统计系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执法文书、执法流程规范化,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切实提高统计执法质量,增强执法监督效能。

        (三)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是扎实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普查方案,印发了《揭阳市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扎实完成磐东街道的综合试点工作,做好普查员选聘和培训、普查区划分、编制清查底册、“地毯式”清查等系列清查工作,全面摸清经济底数,以高质量普查清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统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及时发布“三张清单”。市统计局研究制定了《揭阳市统计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措施清单》,持续强化统计守信行为激励作用和加强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多措施引导企业珍惜信用、依法统计,加强统计源头数据监督管理。通过“三张清单”宣传手册、宣传视频等措施,推动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警示普法教育,营造“不敢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法治生态。另一方面,推进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市统计局积极推动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制定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选树依法统计典范。经由企业自主申报、各县(市、区)推举和分专业审核、征求意见、社会公示、最终认定等流程,共有14家企业当选2023年度“统计诚信示范企业”。依据守信激励清单,加大对诚信主体的激励作用,弘扬诚信典型的榜样力量,促使本地区企业积极主动履行统计义务、完善统计基础工作。

        三是推进统计监督和其他监督协同贯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配合揭阳市委巡察工作,从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开始,连续4轮向市委巡察办提供被巡察单位的统计监督情况,不断提高统计监督和巡察监督、党内监督贯通协同,建立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合力共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定期与市纪委监委沟通联系统计监督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探索实践贯通协同联动监督有效途径。

        (四)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落实统计“八五”普法

        一是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利用日常督导、专业核查、深入企业调研等常规工作,将省统计局编印的《统计法律法规及案件选编》、市局编印的《遵守统计法律法规 诚信履行统计义务》《揭阳市统计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三张清单”宣传手册》折页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读本,发送到全市“四上”企业,共发放资料6000余份,引导企业支持配合统计调查,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

        二是开展“送法入党校”活动。持续推动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课程,2023年6月29日,局领导带队送法进党校,将由揭阳市统计局汇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0本送到揭阳市委党校,并沟通协调摆放于阅览室、学员宿舍等地,加强日常参训学员的守法教育。2023年12月1日,揭阳市统计局局长林春雄在市委党校为科级干部培训班作专题辅导,讲授GDP核算业务,强化依法统计的法治思维。

        三是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4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结合2023年度统计诚信示范企业授牌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在电视、报纸、短视频平台播放宣传视频、在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知识等“线上+线下”的方式,向公众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靶向性和实效性,构建精准普法新格局。

        四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统计普法工作融入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执法在哪里,普法宣传就到哪里,通过以案释法提高依法统计意识。同时结合第五次经济普查,在“两员”培训和单位清查过程中融入对《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单位对普查的知晓率和配合度,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过去一年,揭阳市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统计执法基础较为薄弱,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仍需进一步加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运用法治方式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接下来,揭阳市统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

        (二)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统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

        (三)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统计法治宣传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创新方法方式,利用多种新媒体提高普法效果,充分利用五经普、业务培训、法治专题讲座、送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动员市县两级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充实执法力量;完善统计执法人员的考核、学习制度,加大对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

        (五)深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按照省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标准,严密组织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形成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

        (六)持续推进统计资料电子化工作。在国家和省局的统一部署下,努力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广应用,严格把控台账质量,提升企业统计数据填报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为统计资料的深入开发利用和优质服务提供坚强保障,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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