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安排,经各县(市、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推荐,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了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3日至17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2月17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663-8768677,电子邮件:jy_rkpu@gdstats.gov.cn
附件:
1.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