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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揭阳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揭阳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9-11-20 15:36:2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1892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2019327日,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报告了2017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揭府明电〔201394)的规定,现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7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提出的意见落实情况和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提出的突出整改实效、严肃责任追究和完善体制机制等意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落实。

  (一)整改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将审计整改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府督查与审计监督的合力,压实压紧主管部门的领导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实行对账销号落实被审计单位逐条逐项整改;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特殊困难事项,积极稳妥推进。截至20197月末,对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540条问题,已整改到位434条,整改完成率80.37%

  (二)整改实效得到进一步拓展。加大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及审计移送情况的跟踪反馈力度。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通过收缴(收回)资金、归还资金原渠道、落实拨付项目资金、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调整账务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65.82亿元(其中上缴财政金额14.29亿元),在今年3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基础上落实整改问题金额21.68亿元(其中上缴财政金额13.70亿元)。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核实查处,处理有关责任人33人。

  (三)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认真落实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整改结果。构建政府主导、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督促、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纪委监委巡察问责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基层费用支出和现金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基层现金支出和现金管理;相关部门、单位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订或修订制度64项,进一步规范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土地出让金等预算收23.11亿已于2018年缴入国库;市恒港置业有限公司已将地价款13.56亿元缴入国库。

  2)关于省级专项资金未及时下达的问题。市政府印发了《揭阳市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推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通过完善项目库管理、启动问责机制等措施推动加快资金分配下达。

  3)关于总预算会计无预算支出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截至20197月末已消化1.13亿元,剩余7984万元将在2019-2020年逐步消化。

  4关于未按规定足额安排市直预算单位工会经费的问题。2019年市级预算编制已按工资总额的2%足额安排工会经费。

  5)关于省下达我市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结存数额大,未及时发挥使用效益的问题。省下达我市2017年新增债券资金31.40亿元、置换债券资金10.46亿元至201810月末均已全部支出。

  6)关于部门预决算编报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印发《关于编制市级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关于印发〈揭阳市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对部门预算工作进行全面改革,2019年所有财政性资金列入项目库管理。

  7)关于占用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退休干部政策性补贴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按规定拨付归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113.54万元。

  8)关于向已死亡人员账户继续发放定期养老金的问题。多发放的养老保险金140.27万元至20183月末已全额收回。

  9)关于少计提市级工伤保险储备金的问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已于201811月补提市级工伤储备金217.04万元。

  2.空港经济区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收支不实的问题。空港区已停止将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收缴国库列非税收入的行为,并表示今后将严格决算管理,如实反映财政收支情况。

  2)关于财政收入征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未及时收取的基础设施配套费1695.92万元已收缴入库;社会抚养费已补征16.99万元。登岗镇已将违规收取的生猪屠宰购销承包款24万元退还承包者,治安联防费19.20万元上缴区国库。

  3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空港区加快结转专款和债券资金的支出进度截至20197月末,安排拨付或盘活上级专款2.79亿元,往年结存债券3.26亿元已全部支出。空港区表示今后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量财办事,积极采取措施消化资金缺口。

  4)关于政府债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实施意见》《揭阳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空港区已终止违规担保行为,并采取分期偿还贷款形式对形成的担保债务进行化解,截至20197月末已偿还隐性债务1893万元。

  3.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的问题市质监局等3单位已将非税收入42.50万元上缴市财政;市公安局表示今后接受委托培训的培训费收入将按要求上缴市财政。

  2关于违规发放补贴、购置工作服的问题。市公安局等3个单位已停止发放出勤人员夜餐补助等补贴,收回违规发放补贴8.40万元;原市政管办等2个单位已停止购置和发放统一服装的行为。

  3关于费用支出管理和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等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强化“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管理,采取补列固定资产41.46万元、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共6等措施积极落实整改

  4关于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的问题。原市质监局等2个单位已将存量资金662.58万元上缴财政统筹使用。

  4.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应缴财政款项未及时上缴及未计缴税款的问题。市机关事务局已将服务费收入57.22万元上缴市财政;相关单位已补缴税款7.76万元。

  2关于专项资金未能专款专用或滞留闲置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通过拨付使用、盘活存量资金、归还原渠道资金等方式整改8435.11万元。

  3关于违规收费的问题。涉及的部门、单位已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市人民医院等2个单位已按要求将违规收费81.84万元上缴市财政。

  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等2个单位已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1.96万元。

  5关于“三公经费”、现金和会计核算管理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通过调整账务1385.76万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共10项等方式规范财务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将借用的车辆全部清退。

  6关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0个部门、单位表示进一步规范以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揭西县对东园镇处以罚款1万元上缴县财政;榕城区对榕东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在全区范围内对榕东街道进行通报批评。

  7关于资产管理的问题。市财政局修订了《揭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揭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部门、单位完善固定资产账务核算、处置等管理工作,对资产进行了清理,共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资金1655.42万元。

  8关于建设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落实责任,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加大工程资金投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市机关事务局、锡场镇已将修缮工程的结算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二)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放管服”改革推进方面审计整改情况。市发展改革局牵头起草《揭阳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配合市政管办做“十统一”工作;按照《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落实27项取消、下放收费管理事项。市政管办推进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实现与各部门审批业务系统纵向横向对接。

  2.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面审计整改情况。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072.30万元已全部下达或清算完毕。榕城区科技局代拟了《揭阳市榕城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扶持措施(2018-2022年)》《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加大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项目按时结题验收。

  3.产业转移共建方面审计整改情况。产业转移园加快征地工作力度,扩能增效专项资金1.62亿元已全部拨付使用。

  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项目建设方面审计整改情况。市及相关县区已分别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有升级任务的16所医院进行督导检查,目前5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已进入装修阶段,11家县级公立医院已在建设中。普宁市医联体已实现人员、财务、业务、药械统一管理,信息共享和医保统一支付正在积极推进。

  5.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方面审计整改情况。相关县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普宁市南径镇、麒麟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设备正在安装中,配套管网已分别完成8.512.1公里。揭阳港大南海东岸公共码头防波堤及进港航道工程项目正在开展施工招标准备工作,分别计划于201912月、202012月开工。

  (三)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的问题。相关县(市、区)落实扶贫开发和危房改造配套资金2887.20万元,拨付滞留的扶贫资金1.98亿元,收回违规发放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对12名直接责任人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7名镇农业办、村镇办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2关于扶贫项目管理的问题。榕城区扶贫开发项目已落实并全部实施推进,投入资金1737.40万元;惠来县已完成产业增收扶贫项目45个,投入资金2.88亿元。

  3关于教育、养老、医疗惠民政策落实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落实各县(市、区)将预脱贫人员全部由政府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惠来县已发放教育扶贫生活费补助资金1051.20万元,收回不应发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教育资助补贴11.77万元;榕城区已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9.60万元全额退回相应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4关于脱贫成效完成情况方面的问题。相关县(市、区)对预脱贫对象的情况进行复核排查,已将11户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纳入低保救助,为610名已脱贫未参保贫困人口办理基本医疗保险。

  2.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本级、相关县(市、区)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根据审计反映的问题对涉及的保障对象进行资格复核等。已落实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651万元,拨付或统筹使用闲置资金2.88亿元;完成保障性安居房分配入住50户(套);取消保障房资格16户;收回闲置公租房23套;将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00万元上缴财政用于安居工程。

  3.基础教育投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教育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大南海工业区承诺在区级财力可调度或土地出让收入中补计提教育资金;揭西县、揭东区承诺今后按规定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逐年增加,加大教师队伍建设资金的投入。

  2关于违规筹集教育经费的问题。相关县(区)已纠正虚增教育投入的行为;直、揭东区和揭西县已停止收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试卷费、课外活动费以及违规统筹教学设备款、业务费等行为,并将考试费结余款、课外活动费等50.91万元上缴市财政;揭东区对揭东一小违规收取择校费行为进行全区通报批评;揭西县对违规统筹业务费的各乡镇教育组长进行通报批评。

  3关于教育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市财政局已纠正在教育费附加中列支税务征收经费的行为。揭东区及揭东区纪委监委对区教育局违规借用公车、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违规使用统筹的试卷费发放单位干部职工津贴补贴,区教育局和部分学校违规使用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发放教职工奖金,揭东二中隐瞒乱收费和变相收取管理费、校长违反规定报销通讯费等行为进行查处,对2名责任人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5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2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取消6名责任人当年“评优选先”资格。揭西县、大南海工业区对违规使用义教公用经费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4关于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揭东区教育局加强发票、现金管理工作,要求各下属单位对已支付工程款等费用但未取得发票的补开发票。揭西县教育局对以收款收据报账情况严重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经费使用报销票据管理的若干规定》,加强公用经费支出管理,规范报销手续。大南海工业区对使用收款收据报账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落实区财政局和区文教卫计局加强对各校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规范单位报销审核程序手续和现金结算管理行为。

  5关于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揭西县对县教育局、县灰寨中学工程建设项目未实行招投标作出行政处罚,对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的13所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县纪委监委对县教育局的2名责任人分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大南海工业区溪西镇对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未实行招投标进行通报批评。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结余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揭西县已执行对企业未参保人员一次性缴费人群不计收利息的规定,原收取的利息173.84万元已按规定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并上缴市财政专户。

  2关于基金征缴方面的问题。原市地税局规范社保费登记、核定、申报、缴费等征管流程的管理,落实辖区税务分局对未按规定申报缴费的企业采取催报催缴、下户调查等措施防范执法风险,提高社保费征管效率和质量。惠来县、空港区财政滞留社保费8.06万元已划缴市财政专户。

  3关于资金使用管理的问题。各级财政已按规定归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3179.23万元;惠来县、大南山侨区社保与财政部门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余额已核查保持一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整改并督促下级社保经办机构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自20181月起,社保经办机构已按规定“暂收、暂付”往来科目核算有关同级财政委托发放资金项目,确保基金真实完整。

  4关于资金保值增值的问题。各县(市、区)社保部门已执行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息的规定,涉及的各支出户所在银行已按优惠利计算利息,并补计2016年、2017年利息共50.69万元。

  5.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污染防治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全市已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市水利局将全市小型水库全部纳入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开展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印发《关于抓紧整改小型水库专项督查安全度汛存在问题的通知》,落实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惠来县、揭东区采取减少人员编制,水费统筹分配,压缩成本开支等措施,逐步解决拖欠的职工工资和社保费。

  2关于农村垃圾防治方面的问题。惠来县已明确具体垃圾管理职能部门;省级专项资金411.73万元已全额拨付;惠来“含尾坑”填埋场已建成地下水导排、渗滤液防渗、清污分流等7项系统工程及渗滤液处理车间等污染处理设施,日均生活垃圾处理量约400吨,实现进场垃圾100%得到无害化处理的目标。

  (四)资产负债管理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资产资金闲置和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加快对批而未供土地的清理和盘活利用等工作,2018年以来组织供地243056.35亩;市水务集团4个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拨付闲置资金5.19亿元,将结余资金2119.55万元缴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原市城规划局等2个单位对被市政府收回的土地(原值1015.97万元)办理了固定资产核销手续;普侨区和大南山侨区通过盘活存量资金等措施归还上级专项资金9135.15万元。

  2.关于资产核算不实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等3个单位已按规定完善固定资产核算1020.16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2个单位正在积极办理固定资产结转手续;市城投公司等4个单位通过清理盘活、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56亿元。

  3.关于应缴款项未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6个单位已将应缴财政款项6006.43万元上缴市财政;市城投公司2个单位财政存量资金145.66万元已清理上缴。

  4.关于债权债务和往来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等2个单位已收缴地价款、罚没收入13.56亿元并上缴市财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大南山侨区等部门、单位对长期往来挂账开展清理核算,通过争取财政调拨、盘活资金、核销呆账、发函催收等方式清结往来款项1亿元,偿还政府债务2.35亿元。

  5.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7个单位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已按要求调整财务1.86亿元;普侨区和大南山侨区已落实相关单位完善建设项目会计核算,按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单独建账核算管理。

  三、其他正在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总体的审计整改情况看,大部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都比较到位,效果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整改不到位,需继续加大整改力度。主要是:一是部分市直部门对审计发现的往来款长期挂账、工程竣工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等还未清理完成;非税收入还未纳入预算管理;办公房屋还未取得房产证明。二是部分县(区)财政部门压支专款形成的挂账仍未消化完成;挤占的上级财政资金还未完全归垫支付;应收的非税收入仍未追缴完成;历史遗留经济事项仍未理顺;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还未解决;土地出让分成仍未付还镇村;债权债务仍未能及时清结等。三是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还有待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还有待提高;对安居工程保障对象的信息管理还需进一步做细做实;公租房退出机制、租金减免或补贴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四是揭东区教育局违规统筹试卷费、择校费及违规使用统筹的试卷费发放单位干部职工津贴补贴、区教育局和部分学校违规使用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发放教职工奖金等事项还未按规定归还原渠道资金;揭东一小违规收取的择校费仍未予以清退或上缴市财政;揭西县教育局仍未筹措资金归还挪用的教育专项资金、违规使用设备统筹费。五是水电部门长期向近区居民供应低价电造成国有资源产能流失、大部分水管机构经济效益差长期拖欠职工工资等问题仍未解决。六是部分建设项目的用地手续还需进一步协调解决;部分项目还未能按计划开工;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问题仍然存在等。

  上述问题未能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机制体制制约,如解决水库、电厂的电力产供一体、提升资源运营绩效等整改措施需通过深化经营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二是受履行必要程序制约,如工程建设项目推进、资产清理等问题的整改需履行相关必要程序。三是受地方经济水平制约,如财政压支挂账、挤占专项资金等问题的整改需通过优化地方经济环境逐步解决。四是属于建市初期遗留问题,如挂欠财政周转金、统征账户未清结等需逐步解决。五是个别部门、单位对审计整改不够重视,还需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

  下一步,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审计整改的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同时,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和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督促相关被审计单位着实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积极作为,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内控,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化解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类风险隐患,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审计工作,在揭示和反映问题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促进完善制度机制。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奋力开创揭阳工作新局面,为揭“融湾建带”,打造成为广东沿海经济带新发展极贡献审计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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