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揭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三全”原则,落实“三有”举措,实现“三化”效果,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切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
一、坚持“三全”原则,延伸审计整改责任链
(一)“全口径”管理,不留盲点。将审计署、省审计厅审计查出涉及揭阳问题,以及市级审计查出问题全口径纳入整改监督范围,系统建立整改台账,实时掌握整改动态,严格按照整改期限,以“见人见事见物见账”为原则,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的进行全面审核评估,严格把好问题销号关口,并对未达到销号标准的问题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问题整改加快到位,实现“建账—督促—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
(二)“全类别”督促,不留死角。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要求,分类督办,一跟到底。督促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不定期组织对往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实施“回头看”和“现场看”,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制度不完善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三)“全链条”参与,不留短板。对审计查出问题,经党委研究部署,由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印发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和问题清单,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被审计单位逐项落实整改,人大加强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强化监督管理,审计机关狠抓跟踪问效,纪检监察加强协同监督,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彻底整改,有效解决深层次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
二、落实“三有”举措,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一)有制度保障。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审计局不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整改领域制度体系建设,从党委、政府以及内部、外部等不同层面建立健全多项制度机制,切实强化审计整改监督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委层面,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揭阳市审计整改办法(试行)》,在全省范围内首创贯通实施审计整改通报、约谈、移送三项机制,加大对虚假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等行为的硬性约束。政府层面,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明确督查对象范围,规范督促检查流程。内部层面,制订《揭阳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整改结果认定标准,健全审计整改监督流程,建立审计整改分类管理机制,确保整改监督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外部层面,市审计局与市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健全完善巡审结合、情况通报、干部支持、成果共享“四项机制”,推动共促问题整改。
(二)有部门协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积极与纪检监察、党政督查、司法等部门加强贯通协同,汇聚合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推动审计及整改成果运用更加顺畅、权威、高效,形成监督融合“放大效应”。贯通纪检监督。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形势,梳理十八大以来审计查出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等问题线索报送市纪委监委,协助市纪委监委研究分析2017至2022年期间有关审计报告37份,排查甄选出有关重点领域问题82条和问题线索25件,有效推动纪审联动、信息共享、成果互用。贯通党政督查。会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县(市、区)涉农资金专项审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通过实地督办,追回多报多付和提前支付工程款708.21万元,整改未按图施工或偷工减料项目69个。贯通司法监督。狠抓医保基金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定期跟踪、持续督促,推动公安机关快速立案、快速侦办,目前已抓获涉嫌骗取医保基金的犯罪嫌疑人十余名;落实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梳理未及时征缴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应收未收非税收入等问题函送市检察院,助力我市国有资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三)有结果运用。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机制,全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落实绩效考核机制。2021年至2023年将市直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报送市委组织部作为市直单位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梳理市直有关单位落实市委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并提出专项考核扣分建议,推动审计整改结果在考评奖惩中深度运用。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成立检查组对往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贯通实施审计整改通报、约谈、移送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2020至2022年度审计查出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有关情况、对通报中存在整改措施不严不实等问题的单位进行约谈、将存在拖延整改行为的单位提请市纪委监委研究处理,有效树立审计整改权威。
三、实现“三化”效果,全面提升审计整改监督成效
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坚持以审促改,以改促治,以治促效,不断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有力推动审计整改成效的提升。2020年以来,通过审计整改,推动有关地区、部门(单位)通过上缴国库、统筹盘活、追回收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促进拨付滞留资金、调整规范账务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64.64亿元,制定完善制度427项,追责问责405人。
(一)审计整改生态进一步优化。整改责任压得更实,各地各部门单位重视审计整改的程度显著增强,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一把手”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得到有效落实,“重审计、轻整改”现象基本消除。整改分工更加具体规范,各类监督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共享,形成职责清晰、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审计整改权威进一步强化。多项制度文件的出台,促进审计整改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分类管理机制促进审计整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不断增强。通报、约谈、移送等机制确保审计整改权威得到彰显。
(三)促进改革理念进一步深化。推动政策举措落地生根、体制机制深化改革、权力运行规范有序的作用更加明显,改善管理、防范风险等意识深入人心。各有关单位希望借助审计整改加强管理、建章立制、完善制度的意愿日益增强。事后审计整改向事前风险防范转变步伐加快,以审促改、以改促治、以治促效的治理效能充分发挥。
下一步,揭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推进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整体格局,凝聚各方监督合力,压实整改工作责任,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审计查出问题如期全面彻底整改,不断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整改监督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