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13号)、《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28号)等文件精神,为支持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全面做好2020年度稳岗返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保企业申请稳岗返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上的企业,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0%);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三、申报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
四、申报流程
(一)系统申报。登录“广东省失业保险金返还补贴申报系统”,网址链接:https://ggfw.gdhrss.gov.cn/WGSQ#/。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登录”,具体流程见《稳岗返还企业申报指引》(附件1)。(已注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账号的企业可以直接登录企业稳岗返还申报系统;若企业尚未注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账号,则需先完成企业账号注册,详细的注册指引见:http://ggfw.gdhrss.gov.cn/ssologin/html/unit.html。)
(二) 部分单位类型如基金会、社会团体等如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法在网上系统申报稳岗返还的,可填报《揭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送参保所属地人社部门进行线下申领。
(三)劳务派遣企业申领时须提供与用工单位达成的稳岗返还资金归属协议。
五、其他事项
企业填报的资料必须完整准确,若存在虚假参保、冒领骗取补贴行为,将无条件退回补贴资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1. 稳岗返还企业申报指引
2. 揭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表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