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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联网即时结算备案须知
来源:揭阳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8-09 16:55:57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市已经启动跨省异地联网即时结算业务。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跨省异地转院转诊四类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登记备案业务,医疗费用实现联网即时结算,申办流程如下:

    业务名称: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登记备案
    经办部门:参保人属地的县(市、区)社保局(医保中心)或镇级(街道)人社所
    服务对象:1.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跨省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4.跨省异地转院转诊人员
    办理依据:《关于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揭市社保〔2017〕24号)、《关于加强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工作的紧急通知》粤社保办〔2018〕136号
    申请条件:1.申请联网备案的医院必须已在跨省联网结算平台上线。(查询方法详见“经办流程”) 2.参保人(申请人)必须持有已到银行激活的社会保障卡。 3.参保人须提供省外异地居住(工作、学习)、转院转诊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材料类型”)
    材料类型:1.户口迁至异地: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已办理居住证:提供居住证或复印件; 3.单位提供证明;4.转诊证明材料;5书面承诺。
    办理途径:提供社会保障卡和相关证明材料,到经办部门填表申请
    经办流程:1.申请人应该上网查询拟选择的省外医院是否已纳入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平台,只有已纳入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平台的医院才能实现异地联网即时结算。查询方法如下: 登陆“揭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gdjy.si.gov.cn/)→点击进入“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http://si.12333.gov.cn)→点击进入“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查询”模块→在“查询条件”栏目下的“所属行政区”一栏选填参保人异地居住(工作、学习、就医)所对应的“省”、“市”信息,之后点击“查询”,即可在“信息明细”一栏查阅到“所属行政区”已联网上线的医院名单,只有在名单中查询得到的医院才能实现异地联网即时结算。 2.经查询,确认拟选择的医院已纳入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平台之后,再携带参保人已经激活的社会保障卡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属地的社保局(医保中心)或者镇级(街道)人社所领取《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提交社会保障卡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各级医保经办部门应认真审核参保人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的,给予办理跨省异地联网即时结算登记备案业务,并将申请资料复印件收存归档。
    温馨提示: 1.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的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3.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备案到省份即可。 4.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联系方式:榕城区8756419、揭西县 5581823、惠来县 6610605、普宁市8370220、揭东3267370、空港区8776563、产业园6195050、普侨区2761422、大南山侨区6450220、大南海石化区 6208803、市直 823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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