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揭阳市2025年度中央、省级和市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5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市2589.33万元。
(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民政部门殡葬及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298号)1496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民政部门殡葬及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5〕120号)97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项目。具体如下:
1.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项目1100万元。主要用于普宁市民政福利园建设。通过项目实施,将切实提升民政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解决孤儿、特困人员等供养问题,补齐我市民生短板,夯实我市服务民生设施基础,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
2.敬老院升级改造项目1368万元。主要用于对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前期技术审核、大楼主体及配套工程建设。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发展等方面,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网络。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5〕125号)5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长者饭堂建设工作方面,支持街道(乡镇)层面具有一定服务规模、运营相对稳定成熟的老年助餐点购置或更新相关设施设备,并适当向农村地区倾斜,引导建立可持续、可推广复制的运营机制与模式,支持街道(乡镇)层面老年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捷性、可及性。
(三)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304号)65.3万元。主要用于通过精准实施医疗救治、康复训练、健康监测等服务,对发现的健康问题及时进行干预,有效改善了孤儿身体康复状况,切实提升了孤儿身体健康水平,增强了孤儿生活自理能力。同时,依托项目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治、教育、康复和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水平较往年显著提升,服务质效得到全面优化;用于2025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提升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完成学业率,降低辍学率,减轻孤儿和家庭的经济负担,保障教育权。落实福彩宗旨,精准帮扶孤儿,长期改善孤儿生活与发展能力,助力成长成才,铺垫未来。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314号)605万元,具体如下:
(一)“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265万元。主要用于督导团队优化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和社工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地督导工作,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通过项目实施,基本实现了我市社会工作督导团队优化建设、落实全覆盖社工培训、培育揭阳“双百工程”人才队伍等绩效目标。
(二)综合救助服务平台建设项目34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综合救助服务平台,依托“粤众扶”综合救助信息系统纵向贯通省级和试点县、镇、村综合救助服务平台,横向联动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更加精准匹配困难群众需求和救助帮扶供给,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三、市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揭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揭市财社〔2025〕33号)、《揭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揭市财社〔2025〕102号)、《揭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揭市财社〔2025〕161号)、《揭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养老服务体系第二批)的通知》(揭市财社〔2025〕184号)、《揭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公益项目)的通知》(揭市财社〔2025〕114号),2025年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共计1874.28万元,其中补助县(市、区)项目资金902.73万元。
(一)补助县(市、区)项目情况
2025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补助县(市、区)项目共4个,合计金额902.7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各县(市、区)养老服务和公益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492.73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各县(市、区)老年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使老年人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完善提升现有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村级养老服务扩面提质;完善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数量,支持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
2.殡葬设施配套项目22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相关县(市、区)维修改造升级殡仪馆。提高殡仪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殡仪馆殡葬设施配套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群众提供一个优质的殡仪服务场馆。
3.“乡村著名行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各县(市、区)深入推进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助力“百千万工程”,开展“乡村著名行动”重点镇工作,包含了地名排查进度、街路巷命名进度、设立地名标志进度、地名文化挖掘保护宣传、一镇一图完成和一村一图的完成、信息采集入库上图,取得了显著成效。
4.其他公益项目9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相关县(市、区)非规划道(街巷)命名审核服务费、更换县区主要街路巷地名标志牌、“乡村著名行动”重点镇工作经费、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经费。
(二)资助市本级项目情况
2025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安排市本级项目共11个,合计金额706.55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和敬老活动358.73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实施,主要用于开展2025年全市敬老活动,采购春节敬老爱老大礼包,向特殊困难和高龄老年人发放慰问资金。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增进高龄特殊困难老年人福祉,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切实发挥慰问关爱活动实效,营造孝亲敬老的社会氛围,让百岁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祝福;开展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产品购置补贴数据评审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和防范商家或消费者的违规行为,防止虚假申报和套取补贴行为,保障每一笔补贴资金都用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身上;开展揭阳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和揭阳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编制工作,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监督管理和质量评估等,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支持揭阳市民办养老机构扶持资助补贴,对我市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提供扶持资助,鼓励社会参与养老服务。
项目联系人:彭彬,联系电话:(0663)8265268
2.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机构人才培训50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实施,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全市养老服务业务骨干培训、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揭阳市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和队伍建设,承担老龄及养老服务政策和标准的宣传、推广等工作,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项目联系人:彭彬,联系电话:(0663)8265268
3.儿童福利及其他社会福利-因病因灾临时救助及其他帮扶支出20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实施,用于解决救助对象因大病造成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家庭困难。通过项目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遭遇到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增强了受救助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项目联系人:魏伟俊,联系电话:(0663)8217805
4.儿童福利及其他社会福利-未满18周岁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购买保险12.53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实施,主要用于为未满18周岁的在册保障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购买意外保险。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和关爱保护,提升政府兜底保障水平。
项目联系人:林雄波,联系电话:(0663)8217807
5.儿童福利及其他社会福利-儿童保障服务体系建设50万元 。由揭阳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实施,主要用于揭阳市儿童福利院用于接收安置县(区)集中供养儿童,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支出。推进市儿童福利院优化提质和县区儿童福利院创新转型,2025年已完成揭东区儿童福利院、惠来县福利院、揭西县福利院和榕城区福利院集中供养儿童转移到市儿童福利院安置的工作。市儿童福利院需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建设,购置儿童生活配套设备设施等、开展业务楼天台运动场建设及零星修缮项目,优化儿童室外活动环境,改善儿童居室环境。截至2025年底,揭阳市儿童福利院已接收安置惠来县、揭西县、榕城区、揭东区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儿童,根据院内集中供养儿童数量及具体情况为儿童配备生活所需设备设施,并优化儿童室外活动环境,为入住的孤残儿童提供养治教康服务。
项目联系人:林雄波,联系电话:(0663)8217807
6.儿童福利及其他社会福利-救助机构改造40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实施,用于对揭阳市救助管理站综合服务楼进行消防改造,重点解决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问题。通过项目实施,推动综合服务楼通过消防审验,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项目联系人:魏伟俊,联系电话:(0663)8217805
7.公益项目-资助市属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活动50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科实施,主要用于市属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助力基本民生保障、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大我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项目联系人:林木松,联系电话:(0663)8217803
8.公益项目-社会组织评估5.95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科实施,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通过项目实施,以评促建,加大资源向优质社会组织倾斜力度,推动社会组织提质增效。
项目联系人:林木松,联系电话:(0663)8217803
9.公益项目-社会组织清算和离任审计10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科实施,对社会组织开展注销清算和法人离任审计,以减轻社会组织经济负担。通过项目实施,促进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项目联系人:林木松,联系电话:(0663)8217803
10.公益项目-全市数据专项整治39.31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实施,主要用于揭阳市民政数据治理及资金发放监管服务。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和规范困难群众各项救助资金使用效益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救助能力水平。
项目联系人:张晓虹,联系电话:(0663)8217801
11.公益项目-其他公益项目70.03万元。
(1)公墓成本核算服务费1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实施,主要用于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我市经营性公墓进行成本核算,建议经营性公墓参考成本核算价格,结合市场需求另行定价,让利于民。
项目联系人:林雄波,联系电话:(0663)8217807
(2)编制揭阳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28.2567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实施,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对编制殡葬设施专项规划进行费用评估,确保专项规划编制费用价格合理;委托编制全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进一步优化全市殡葬设施布局,推动殡葬事业发展。
项目联系人:林雄波,联系电话:(0663)8217807
(3)揭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费用15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实施,主要用于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辅助编制及咨询费费用。基于揭阳市“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情况,分析“十四五”时期揭阳市民政事业发展经验及问题短板,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相关做法经验的基础上,坚持进度与成效、定性与定量、目标与问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聚焦揭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目标任务,围绕核心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按期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项目联系人:张晓虹,联系电话:(0663)8217801
(4)印刷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居)民小组长当选证书24.675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科实施,用于向当选的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村(居)民小组长发放当选证书。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推动基层群众自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联系人:林木松,联系电话:(0663)8217803
(5)慈善组织等从事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开展审计抽查工作1.1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实施,用于开展公益性慈善组织财务审计。通过项目实施,及时发现公益性慈善组织日常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形,并督促开展后续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公益性慈善组织的监管力度,有效促进我市公益性慈善组织规范管理和健康有序运行。
项目联系人:魏伟俊,联系电话:(0663)8217805
(三)资助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情况
残疾人专用基金项目265万元。其中65万元主要用于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基础设施修缮、教学及康复设备采购两大领域,校园修缮工程覆盖了校内多个急需更新改造的基础设施板块,有效解决了长期存在的设施痛点;教学康复等设备也已全部安装调试完毕,正式投入日常教学使用。有效弥补了校园硬件设施的不足,使校园整体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显著提升,广大师生对校园环境的满意度大幅提高。20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残疾预防工作,开展爱耳日、残疾预防日等节日活动宣传费用,持续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开展残疾人康复机构评估、规范化管理、队伍建设等;维持康复机构日常正常运作管理,购买教玩具,教学环境改造等,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开展残疾人学员康复训练项目、残疾人学员“医护、紧急救助”等相关项目;开展社区康园中心工作项目,为全市80个康园中心提供服务;以及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评估、残疾人康复服务活动、残疾人假肢、矫形器适配服务等项目。通过各类项目的实施,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氛围明显增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得到进一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