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市属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清理达标活动的通知》(组厅字〔2025]14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决定于2025年8月集中开展清理市属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清理、分类施策、从严从紧、总量控制”的原则,保留务实管用的、合并内容相近的、精简华而不实的,全面清理市属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达到基层负担明显减轻、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等目标。
二、清理范围
(一)揭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开展过或正在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纳入此次清理范围。
(二)清理的重点情形:
1.是否经批准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2.是否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3.是否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或党政机关开展,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为评选对象;
4.是否严格按照所批准的申报内容开展,是否擅自改变或设置子项目;
5.地方性社会组织是否存在按照全国性社会组织要求配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借助全国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新增或变相新增项目;
6.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7.是否与营利性组织合作开展或者委托营利性组织开展,是否经批准与境外组织合作开展;
8.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奖项的名称前是否冠以社会组织名称或不符合有关规定;
9.评选办法和评选结果等是否向社会进行公开(按照有关规定不公开的除外);
10.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是否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下简称“《办法》”),市属社会组织开展的下列评比表彰活动不在此次清理范围内:
1.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
2.属于业务性质的展示交流、人才评价、技能评定、水平评价、信用评价、技术成果评定、学术评议、论文汇编、认证认可、质量分级等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以及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进行的认定评定;
3.行业、领域统计数据信息发布;
4.体育比赛、技能竞赛等比赛竞赛;
5.以本单位内设机构及人员为评选对象的评比达标表彰。
另外,省科学技术奖不再纳入评比表彰项目目录,按照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业务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管理职责,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督促所属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查处所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属或本领域内社会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审查和监管。要从严控制社会组织新设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凡可用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替代,或者可通过日常考核、资质资格认定等方式达到促进工作目的,不再设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二)本次清理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市属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实施,扎实有序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决防止走过场。充分发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监事)职能作用,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等决策监督程序,健全内部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办法》程序进行报审,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清理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再新增评比表彰项目,市属社会组织一律暂停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三)请市属社会组织于8月8日前按要求如实填报市属《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本和扫描盖章版本发送到电子邮箱:jymzmjk@126.com。
附件:市属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情况统计表
揭阳市民政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