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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揭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0-27 17:1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民革揭阳市基层委员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政策资金支持体系。2024年8月提请市政府印发《揭阳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出台《揭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政府向老年人提供的5大类33项服务内容,并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印发实施涵盖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扶持资助、机构登记备案、服务设施管理、兜底照护服务、巡回督导工作等相关政策文件,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已基本建立。其中,2024年5月出台的《揭阳市民办养老机构扶持资助办法》,通过明确土地和税费优惠、出台新增床位补贴、运营补贴、医养结合补贴和等级评定补贴等4项补贴,加大对养老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财政保障方面,我市认真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地方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2024年统筹8549.62万元用于支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为解决老年人后顾之忧提供有力保障。

  (二)夯实设施基础,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我市以设施建设为抓手、以服务提质为核心,全面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升级。一是编制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市民政局于2025年启动《揭阳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通过该规划的编制,全面摸排和科学预测当前及未来10年间全市养老设施需求总量及用地规模,确保养老设施规划建设的合法性与可实施性。二是织密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印发《揭阳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健全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的通知》,从功能定位、设置标准、运营规范等维度健全管理体系。自2023年以来,连续三年将推进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中,在不断夯实提升县级养老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每年提升完善不少于2个镇(街)级养老服务中心,并延伸若干个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有5家县级养老服务中心,28家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546个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三是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推动乡镇敬老院优化整合和转型发展,根据省民政厅部署,将原73家敬老院优化整合为现有6家,另有13家已关停敬老院正在改造提升。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引导推动养老机构嵌入医疗资源、医疗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等模式,目前全市农村养老机构中,医养结合机构共6家,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签约率为100%,其中,市玉新益康疗养院是全市第一家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护理、医疗及临终关怀服务;揭西县人民医院在揭西县福利中心内设置医疗延伸点。四是深化“长者饭堂”建设。出台文件规范“长者饭堂”建设和资助标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发布《老年助餐服务倡议书》,广泛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利用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店等现有资源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目前我市农村地区共有“长者饭堂”40家,累计服务老年人17.17万人次(其中特殊困难老年人4.97万人次),着力破解农村老年人“吃饭难”问题。

  (三)汇聚多元力量,强化养老服务专业化支撑。一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以市场化改革为抓手,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新建、合作运营等模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推动乡镇敬老院等老旧场地设施改造升级,同时引进专业化养老服务运营团队,着力提升机构服务效能。目前,全市农村养老机构中,公建民营模式覆盖率已达92.31%;榕城区仙桥敬老院、登岗镇敬老院,揭东区磐东敬老院,揭西县钱坑镇敬老院,惠来县靖海镇敬老院等多家原关停机构均陆续谋划实施公建民营,逐步实现闲置资源盘活利用。二是推动星级等级评定工作。推动农村养老机构参与星级评定,通过完善设施设备、优化服务流程、健全管理制度等举措,全面提升机构服务质量水平,形成“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良性发展机制。目前全市已有5家农村养老机构获评星级,其余机构正积极投入参评工作中。三是健全常态化监督指导机制。不断充实养老服务工作队伍力量,2024年成立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重点发挥培训指导、质量评估等专业职能。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不定期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部分设施进行巡回督导,镇村两级对辖区内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施全覆盖督导,切实保障设施实际效益。四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聘请养老服务领域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平;积极配合做好“南粤家政”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并动员全市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广东省“南粤家政”技能大赛。近年来,我市荣获全省“南粤家政”三星级护理员2人、四星级1人,市民政局亦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突出贡献单位”的荣誉称号。

  (四)强化保障服务,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一是建立健全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为我市8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024年共惠及老年人12.92万人,发放金额达3948万元;同时,积极探索优化高龄津贴线上申领程序,努力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优先保障困难老年人机构养老需求。着力扩大养老服务供给规模,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一方面,加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力度,优化床位结构,提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能力,目前农村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75.69%。另一方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基础上,优先保障经济困难、孤寡、独居等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入住需求,目前,全市农村地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已实现100%全覆盖,农村养老机构中特困、低保等困难老年人约占入住机构总人数的65%,养老服务的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二是加大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力度。指导各地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出发推动工作落实,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已提前一年完成省厅下达我市“十四五”期间5884户改造任务。三是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联合市委政法委等九部门,组织“双百”社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力量,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四是积极开展“敬老月”活动。我局连续多年开展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活动,并广泛发动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大学、文体组织等机构组织,面向老年人开展文艺表演、义诊义剪等活动,同时支持社会开发休闲旅游类产品和项目,如“神话三峡游轮敬老幸福行”“百耆游潮州公益活动”等。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供给,着力构建县域统筹、城乡协调、符合乡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作用,统筹民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卫建等部门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汇聚多方服务资源。依托村级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发挥村集体、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慈善资源等多方力量,主动链接为老服务资源,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三是落实支持保障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农村地区提升改造养老服务设施;落实税收、水电气等优惠政策,降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成本;引导养老机构、家政公司、医疗机构等下沉农村,提供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等个性化服务。四是弘扬敬老爱老文化。持续开展“敬老月”活动,营造孝亲敬老社会氛围。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创建“银龄行动”品牌,引导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揭阳市民政局

2025年9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思桐,0663-826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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