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揭阳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建议》收悉。葛承书主席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亲自督办该提案,多次带队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情况调研,要求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重点提案办理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我局按照葛承书主席指示,对照提案提出的建议意见认真研究,制订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推动提案办理落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政策配套,夯实养老制度支撑。2024年5月,我市推动制发《揭阳市民办养老机构扶持资助办法》,出台土地和税费优惠、新增床位补贴、运营补贴、医养结合补贴和等级评定补贴等多项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民办养老机构;印发《揭阳市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工作指引》,规范了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流程,为优化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办理程序打下坚实基础。另外,聚焦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构建与基层设施规范管理,先后印发《关于加快健全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为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标准、服务规范提供系统性政策支撑。
二、深化宣传推广,构建老年友好环境。一是提高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建立健全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为我市8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024年共惠及老年人12.92万人,发放金额达3948万元;同时,积极探索优化高龄津贴线上申领程序,努力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积极开展“敬老月”活动。连续多年开展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活动,并广泛发动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大学、文体组织等机构组织,面向老年人开展文艺表演、义诊义剪等活动,同时支持社会开发休闲旅游类产品和项目,如“神话三峡游轮敬老幸福行”“百耆游潮州公益活动”等。三是大力倡导积极健康老龄观。积极响应“银龄行动”的时代号召,发动低龄中老年志愿者成立全市首个专门从事为老服务的志愿组织—揭阳市长者义工协会(现有154名志愿者),为社区高龄、失能、独居等老年人提供助餐代购、健康监测、上门维修、义剪义诊、文体娱乐等志愿服务,既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能实现老有所为,逐步在社会上倡导形成积极健康的老龄观。
三、强化用地保障,提升设施建设效能。一是强化规划保障养老用地。2025年6月,市民政局牵头启动《揭阳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通过该规划的编制,全面摸排和科学预测当前及未来10年间全市养老设施需求总量及用地规模,进一步解决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权属、手续合规等遗留问题,确保养老设施规划建设的合法性与可实施性。市自然资源局强化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统筹空间规划布局,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空间规划要求,按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建设要求布局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明确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对未达标项目不予办理规划许可及核实手续。二是拓宽存量资源利用途径。商业、办公、工业、仓储等存量房屋及社区用房用于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在符合详细规划且不改变用地主体前提下,可享受五年过渡期政策,继续按原土地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过渡期满或转让需变更用地主体的,若新主体为非营利性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营利性主体则按新用途、权利类型及市场价格协议办理。三是提供规划建设服务支撑。各级住建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从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给予技术支持,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题;通过建立养老机构建设审批绿色通道,整合多部门审批环节,实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四、加大财政投入,激活社会资本动力。财政部门配合民政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的支持,统筹资金配合民政部门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和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配合卫健、医保部门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通过专项补贴减轻失能人员家庭负担;通过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格局,更好激发社会资本活力。目前,全市17家养老机构中,民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共16家,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的养老机构占比达到94.12%。
五、优化服务功能,回应多元养老需求。一是推动建设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连续三年将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着力构建以县级养老服务中心为统筹、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村级养老服务站为实体网点的养老服务网络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有5家县级养老服务中心,28家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546个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二是大力推进医养结合。鼓励开通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医院和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单位;推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养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养老机构医疗卫生资源不足的,社会资本申办医疗机构优先进入。三是深化“长者饭堂”建设。充分利用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店等现有资源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出台文件规范“长者饭堂”建设和资助标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发布《老年助餐服务倡议书》,广泛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目前,我市共有46家长者饭堂,累计服务老年人32.71万人次(其中特殊困难老年人5.22万人次)。四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聘请有关专家为我市养老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积极配合做好“南粤家政”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并动员全市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广东省“南粤家政”技能大赛,我市聚龙湾护理院工作人员多次获奖。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工作实际,联合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持续深化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落实相关工作。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立足我市实际,及时研究和解决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持续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为促进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加强服务协同。充分发挥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统筹的积极作用,统筹民政、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卫健和消防等部门力量,加大部门联动协作服务力度,推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兴办养老机构。三是强化综合监管。市民政局负责牵头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养老机构登记、备案、运营和服务等有关管理程序,鼓励和引导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四是落实保障措施。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将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的各项补贴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探索社会化运营模式,引入专业机构运营;加强土地、税费、水电等优惠政策落地,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运营成本保障老年人享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揭阳市民政局
2025年9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思桐 0663-8265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