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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民政局动员全市社会组织参与2026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倡议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6-12 15:4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全市各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联系社会帮扶资源与乡村振兴需求的重要桥梁。长期以来,我市社会组织积极投身扶贫济困、公益慈善事业,展现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深厚的家国情怀。为进一步动员和引导全市社会组织参与2026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凝聚慈善合力,现向全市各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社会共识

  各社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135”工作思路,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扛牢政治责任。要广泛宣传“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深入动员引导本组织和会员单位积极响应号召,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动员广大党员、会员、社会力量为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二、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务实帮扶

  各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业务活动特点,发挥自身在连接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围绕落实常态化帮扶任务,通过资金定向捐赠、物资捐赠等形式,为乡村振兴提供多元化的资源支持;要在助学帮教、特殊群体关爱、乡土文化传承等方面以及开展走近留守困境儿童“牵手行动”、聚焦“一老一少”等重点群体,积极对接实施乡村振兴帮扶项目;要结合“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主动对接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支持绿美揭阳生态建设,为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力量。

  三、规范参与方式,确保善款善用

  各社会组织开展“6·30”慈善活动和接受捐赠时,要严格遵守《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透明运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收到的捐赠款物要专款专用,确保按照捐赠者意愿和有关捐款管理规定将善款落实到每一个帮扶项目和受助对象。各社会组织要及时宣传参与慈善公益、助力乡村振兴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展示乡村振兴的积极成效和美好前景,以身边的榜样故事传递正能量,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助力乡村振兴的热情。

  滴水成河,聚沙成塔。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踊跃投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以爱心善举汇聚磅礴力量,为推进“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社会组织应有的贡献!



揭阳市民政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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