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揭科字〔2022〕13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5-12 16:1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602号),202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及省认定机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现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2年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各县(市、区)科技部门需在2022年7月22日前审核提交。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各县(市、区)科技部门需在2022年8月22日前审核提交。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各县(市、区)科技部门需在2022年9月22日前审核提交。

  二、申报程序

  (一)2022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主要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开展,首次申请认定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前,应先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并获取注册码,再到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台注册并填报高企认定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参照《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602号)

  (二)为贯彻落实我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便捷企业申请高企认定,从2022年起高企认定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企业只需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按高企认定申请模块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为便于后续管理,企业应自行整理归集申报材料备案存档。

  三、审核推荐

  (一)申报企业须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可会同本地区财政、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实企业申报信息,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申报名称与注册号等信息是否与“国家高企工作网”的企业信息完全一致等开展核查。

  (二)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根据企业核查情况如实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出具推荐意见并推荐到市科技局。对未能通过核查或不推荐的申报企业,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及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批复并退回企业申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县(市、区)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高企培育认定申报工作,掌握企业申报进展情况,做好指导培训;把握各批次推荐时间,做好审核推荐。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申报企业,要发动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评。

  (二)建议县(市、区)科技部门在各批次推荐截止时间前三天做好审核提交,避开系统审核高峰期。县(市、区)科技部门在各批次系统审核推荐申报企业后,需把推荐汇总表和相对应企业审实意见表一并上报市科技局备案。

  五、联系方式

  (一)市高企业务管理认定咨询电话:0663-8768138  

  (二)各县(市、区)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见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602号)

                2、各县(市、区)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揭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2年5月11日


附件2


各县(市、区)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

区域

联系人

咨询电话

榕城区

吴雪锋

139-2702-8396

揭东区

杨灵芝

0663-3263125

普宁市

赖源财

0663-2222437

揭西县

吴见绿

0663-5583277

惠来县

林金纯

0663-6683246

产业转移园

陈佳伟

159-8691-2898

揭阳高新区

(空港经济区)

叶童彬

139-2562-9517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