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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揭阳市支持高端科研人才(团队)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含公平竞争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9-21 17:2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市高端科研人才(团队)引育、激励、服务保障体系,集聚更多高层次科研人才和创新团队扎根揭阳创新创业,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支撑引领作用,助力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起草《揭阳市支持高端科研人才(团队)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含公平竞争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9月28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箱的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邮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政府大院2号楼十楼市科技局1022室,邮编:522000

  传真:0663-8768025;电子邮箱:jykj_gxk@163.com

  附件:揭阳市支持高端科研人才(团队)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21日                  


 

附件

揭阳市支持高端科研人才(团队)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我市“一化一海五优特”重点产业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加快集聚高端科研人才(团队),充分激发科研创新创造活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提供坚强人才支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条鼓励支持引进集聚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支撑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行业领域技术引领的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创业团队根据整体科研实力和项目创新性、先进性、产业化水平分为A、B、C、D四档,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专项经费资助。

  第二条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柔性或全职等方式引进带技术、带成果、带团队到企业开展技术成果工程化开发和产业化落地的领军人才。领军人才根据人才实力、项目创新性和引才企业情况等综合指标,按A、B两档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技术转化经费。

  第三条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用人主体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育,支持发展潜力突出的青年科技人才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攻关。对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才,一次性给予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重点扶持轻量化、实用性强的产业创新项目,不断夯实本土青年科技人才梯队。

  第四条  鼓励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常态化产学研协同合作机制,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项目合作、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实现人才共育共用。

  对吸纳高校应届硕博士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岗位的用人单位,按每人3万元标准拨付一次性科研经费,专项用于用人单位科研攻关工作开展。

  第五条  鼓励支持企业设立首席技术官(CTO)岗位,支持从企业内部技术骨干中选拔培养,或通过全职引进、柔性选聘等方式聘任高层次技术人才担任首席技术官。对带动企业研发投入增长、实现关键技术突破的首席技术官,优先纳入省、市人才项目遴选范围。

  第六条  培育壮大技术经纪人队伍,鼓励技术经纪人深度参与成果价值评估、对接谈判、落地跟进等全流程转化工作,支持技术经纪人申报技术经纪相关职称,对促成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的优秀技术经纪人,可优先纳入省级科技人才遴选支持范围。

  第七条  支持企事业单位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需求,以项目合作、技术攻关、短期聘用等柔性方式引进外国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引智项目,按相关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资助。

  第八条  对入选国家、省重大人才计划的团队或人才,分别按国家、省生活补贴资助额的100%、50%给予配套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九条  对特别优秀、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的科技人才(团队),可实行“一事一议”,由市科技局提请市政府确定扶持政策。

  第十条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本措施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本措施有效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予以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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