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有关规定,我市拟收储以下1宗用地,现就收储价格公示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
公示机关: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国源路119号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663-8228287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