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三旧)建用字〔2026〕2号
关于揭西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三旧”改造项目涉及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批复
揭西县人民政府:
经你县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揭西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三旧”改造项目涉及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请示》(揭西自然资请〔2026〕152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第十七条及广东省“三旧”改造有关政策,经揭阳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对揭西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三旧”改造项目范围内的0.8601公顷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
二、请你县按照省“三旧”改造政策要求供应土地,并组织改造主体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该宗用地在规划中安排为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上述规划安排相符合。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及实施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