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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用地批准文件失效和撤回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22 15:4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市自然资告〔2023120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用地批准文件失效和撤回的公告


为切实强化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后管理,遏制新增批而未供土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用地批准文件失效和撤回后续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3号)通知要求,现对我市4个批次认定批准文件失效以及4批次用地批部分批准内容撤回情况予以。具体情况如下:

一、4个认定批准文件失效批次用地分别为:揭阳市大南山华侨管理区201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国土资(建)字〔2013806号)、揭阳市大南山华侨管理区201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国土资(建)字〔201280号)、揭阳市大南山华侨管理区2012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国土资(建)字〔2013968号)、揭阳市大南山华侨管理区201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国土资(建)字〔2013894号)

二、4部分批准内容撤回的批次用地分别为:惠来县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府土审(01)〔2018240号)、揭西县2012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国土资(建)字〔2013526号)、普宁市201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国土资(建)字〔20131305号)、普宁市2009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国土资(建)字〔2010510号)

批准文件失效和撤回部分批准内容所涉土地,按照原地类管理。由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地籍变更、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等用地批准文件失效或撤回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1.揭阳市失效和撤回用地批准文件清单

2.用地批准文件失效或撤回范围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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