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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普宁市船埔镇下坑饮用天然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1-16 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关于取消我省小型矿山(非金属)及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资格认定等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矿管发〔2017〕108号)规定,我局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委托广东省矿业协会组织专家对《广东省普宁市船埔镇下坑饮用天然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该方案评审意见已网上公示结束,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广东省普宁市船埔镇下坑饮用天然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粤矿协审字【2020】29号)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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