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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26 16:2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关于取消我省小型矿山(非金属)及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资格认定等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矿管发〔2017〕108号)规定,我局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委托广东省矿业协会组织专家对《广东省普宁市船埔镇下坑饮用天然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矿管科书面反映。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揭阳大道以东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矿管科

  邮    编:522000

  联系/传真电话:0663-8223713

  附件:《广东省普宁市船埔镇下坑饮用天然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粤矿协审字【2020】29号)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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