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大南海港务有限公司申请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施工期疏浚用海续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
项目位置: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2#港池内
用海单位:揭阳市大南海港务有限公司
用海概况:申请续期用海面积137.1283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申请用海续期期限24个月。
受理单位: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国源路119号
联系方式:文先生,0663-825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