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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林锦鹏)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13 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林锦鹏因保管不善,将揭阳市000122358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锦鹏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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