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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沈豪)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10-31 16:3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5]第128号 


  因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建筑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2)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13165号

沈豪

不动产权证

149.08㎡

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以西望江北路以北东湖明珠三幢904号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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