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郑楚琼)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5-22 16:15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5]第70号
因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建筑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23)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05691号 | 郑楚琼 | 不动产权证 | 136.68㎡ | 揭阳市榕江新城环岛路以东,南厝路以北汇金中心(C-01-03)地块3幢1单元1801号 | |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