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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废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公告(林晓锋)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4-21 16:4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5]第57号 


  因执行司法协助房产转移,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3)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00813号

林晓锋

不动产权证书

83.14 ㎡

揭阳市榕城区新兴路17号进贤综合楼一层93、94号(现进贤门大道)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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