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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泽荣)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3-17 16:4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遗失声明


  张泽荣因保管不善,将国用(1991)字第0525091775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泽荣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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