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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揭阳县百货商场)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1-23 16:5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5]第10号 


  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建筑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国用(1990)字第05250900257号

揭阳县百货商场

国有土地使用证

13.66㎡

天福路北三巷四座6/3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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