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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江洁、王旭惠)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1-15 16:2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5)第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揭阳市东山国源路119号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63) 8216003。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江洁、王旭惠

房屋所有权

揭阳市榕江新城环岛路以东,南厝路以北汇金中心(C-01-01-01)地块A区11幢903号

粤(2021)揭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492号

王艺琳、王旭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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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1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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