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陈坚明)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1-15 16:27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5]第1号
因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建筑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房证字第1556676号 | 陈坚明 | 房屋所有权证 | 77.66㎡ | 揭阳市新兴东路捷和工业中学西侧干渠北侧203房 | |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