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刘湘吉)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12-1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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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4]第550号 
  因执行司法协助房产转移,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揭阳市0001223218 | 刘湘吉 | 不动产权证书 | 123.47㎡ | 揭阳市东山区10号街以西6号路以北华诚花园(一期)21幢201号 |  |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