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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黄浩涛)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30 16:37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黄浩涛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揭阳市字第100113695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浩涛

202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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