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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邱玉珍)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08 16:4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邱玉珍因保管不善,将揭阳市100112945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邱玉珍

2026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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