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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谢捷丰)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31 16:2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遗失声明


  刘乐安因保管不善,将国用()字第05250922155号(土地使用权人:谢捷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乐安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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