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何仰韩)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2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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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6]第19号
因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建筑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房地证字第C6488389号 | 何仰韩 | 房地产权证 | 154.89㎡ | 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以东临江南路以南明珠帝苑一期A区A3幢401号 | |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