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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林丹芬)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2-05 16:5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6]第7号 


  因执行司法协助房产登记,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地证字第C4827329号

林丹芬

房地产权证

120.45㎡

揭阳市榕城区东二路金龙花园A1幢西梯501号(现属东湖路)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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