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贯彻执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市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具体业务的受理工作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及传送、参与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负责市区各类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负责市区不动产权利登记办理和证件发放的服务工作;负责市区各类不动产信息的查询工作;协助司法机关依法对不动产的查封、解封工作;负责中心的业务档案管理、整编和信访、咨询等工作。核定事业编制3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综合股、登记一股、登记二股、信息股、档案股五个股,各配备股长1名;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度收入预算为38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83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度支出预算为383万元。
按支出用途划分为:基本支出预算260.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项目支出预算122.6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费用,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2.85万元,包括:办公费8.6万元、印刷费3.8万元、手续费0.3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2.8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福利费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无“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经费预算及支出。
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