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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揭阳市自然资源局□采矿权登记专用章(1)”、“揭阳市自然资源局□采矿许可专用章(1)”的通知(揭市自然资通〔2025〕159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0-29 09:4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市自然资通〔2025〕159号


关于启用“揭阳市自然资源局□采矿权登记专用章(1)”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采矿许可专用章(1)”的通知


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矿业权登记专用印章式样和分发矿业权相关证书的通知》(粤自然资办函〔2025〕115号),市局刻制“揭阳市自然资源局□采矿权登记专用章(1)”、“揭阳市自然资源局□采矿许可专用章(1)”等贰枚印章交你分局保管使用,限用于办理市局委托你分局实施的“采矿权审批”权限涉及的采矿权登记和采矿权许可相关业务,印章使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市局与你分局2020年9月7日签订的《行政职权授权委托书》执行。上述印章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原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采矿登记专用章(1)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启废止。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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