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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阳市自然资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01 15:4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市自然资通〔2023〕150号


关于印发《揭阳市自然资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揭阳市自然资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揭市监〔2023〕38号)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8日















抄送: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自然资源局,大南海、粤东新城分局。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编号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方式抽查内容
1测绘质量监督管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
2.《广东省测绘条例》(2014年修订)。
市自然资源局行政相对人书面检查、现场检查对测绘资质单位测绘成果质量、测绘资质条件等非成果类监督检查。
2地图市场监管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2.《广东省测绘条例》。3.《地图管理条例》。市自然资源局行政相对人现场检查出版使用的地图是否经过审核,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3地质勘查活动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监督检查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2.《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2号)市自然资源局行政相对人内业核查、
实地随机抽查
(一)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共同检查内容。
1.是否符合地质灾害勘查活动监督管理有关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
2.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是否及时在监管平台填报公示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信息;
4.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包括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资料档案、保密管理等制度建设实施情况;
5.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情况;
6.是否根据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及时消除安全稳患。
(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专项检在内容。
1.是否存在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违法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以其它单位的名义或允许其它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2.技术人员、设备等条件变化情况;
3.是否及时办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变更、注销或项目备案等手续。
4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监督检查《土地复垦条例》第八条、《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市自然资源局行政相对人采取内业核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随机选取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受检项目的要求,对被抽查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义务人开展土地复垦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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