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揭阳市关于历史建设用地未约定规划条件的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认为本征求意见稿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4年9月5日前通过邮寄或传真的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邮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国源路119号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规划管理科
邮政编码:522000
传 真:0663-8220655
附件:《揭阳市关于历史建设用地未约定规划条件的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