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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林业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11 14:51:0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市委、市政府、省林业局: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中共揭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省林业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践行“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精神,紧紧围绕《广东省林业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揭阳市林业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开展工作,切实提高依法治林和依法行政水平,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一)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一是做好疫情防控组织部署。新年伊始,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成立市林业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市林业系统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应急预案、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等,落实本系统疫情防控具体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疫情防控中产生的矛盾纠纷。

        二是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普法宣传。据统计,今年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1000多次,张贴、架挂宣传牌、分发图谱小册子宣传单等方式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及法律法规等资料30000多份。

        三是加大对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按照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全力推动野生动物养殖转型退出和处置补偿,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和高密度开展巡查执法,落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涉疫情信访维稳等各项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续监管工作,不断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今年来,全市妥善处置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繁育场7家,处置竹鼠、豪猪、果子狸、蛇类等存栏动物共约1.39万只(条),落实补偿资金264.716万元,处置完成率100%。收容救护巨蜥、蟒蛇等国家重点或“三有"野生动物150多宗。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主动与省林业局沟通衔接,并于2020年2月13日与省林业局签订“广东省林业局省级权责委托事项实施协议”,共承接省林业局委托事项20项,下放事项1项。切实做好相关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及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中完成有关事项认领工作和权责清单动态更新工作。据统计,自今年承接委托事项以来,共审批建设工程永久占用林地事项37宗,审批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事项3宗。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批服务流程。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66宗,其中:办理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含增项)8宗(用于观赏),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陆生野生动物许可审批9宗(非食用性利用),审核审批建设工程永久占用林地39宗,审批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7宗,审批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事项3宗。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前,我局已清理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审核审批)。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完成监管事项认领、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分配各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和审批人员账号、开通执法人员账号、做好监管事项行为数据采集录入等工作。

        四是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为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实现数据共享,我局认真配合做好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有关工作,积极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认真组织各业务科室对相关事项进行梳理,适当调整修改一些事项的审批服务办理形式,目前已将所有事项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揭阳市林业局网上服务窗口,其中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给付事项已实现100%“网上办”。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涉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涉林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回复。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认真落实《揭阳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确保重大决策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二是自觉接受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监管。在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应用、网上办结能力、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审批咨询、投诉举报、执法检查、优化举措等方面,自觉接受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监管和政务服务效能综合评价,切实改进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简化手续、压缩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积极参与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在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信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执法岗位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开展全市林业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工作,落实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局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办公室切实履行政务公开主管职责,依法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

        二是推进阳光政务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动态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工作。今年来,共主动公开信息2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对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办理、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等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内部整改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任务,今年以来,我局及时协助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协助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规范和加强涉林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接访、办理、转办、办结等环节,实现信访流程各环节的有效跟踪管控,公正、高效地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郑旭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力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不足和原因表现在:一是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林业“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个别事项未能实现立即办。三是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面临着森林公安队伍退出后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普法宣传还须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够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和《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我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局党组会议定期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成立了揭阳市林业局普法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属下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局领导身体力行,以身作则,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上率下,作出表率,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并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促过问干部职工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解决学习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多方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和工作积极性,使全局形成一个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制定并印发《揭阳市林业局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揭阳市林业局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机制。2020年以来,我们通过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还重点学习宣传颁布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把林业有关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各项工作全过程。2020年7月19日,我局在揭阳日报专版刊登“滥食野生动物是陋习 交易野生动物是违法”公益广告,倡导全市人民共同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拒绝野味 从我做起”的生态文明理念。2020年9月8日,我局在市区黄岐山森林公园举行主题为“严防森林火灾,共创森林城市”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现场通过设置警示展板、接受群众咨询、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浓烈氛围。2020年11月17日,我局在揭西县京明温泉度假村举行主题为“万物和谐  美丽家园”第三十届“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现场,设置了野生动物标本及相关法规展板,向群众分发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管理条例》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科普小册子、野生动物图谱、“拒绝滥食野味”环保袋等资料,广泛宣传和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行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倡导健康文明饮食新风尚。2020年11月20日,我局组织在黄岐山森林公园、广东揭东桑浦山-双坑省级自然保护区、揭西黄满寨地质公园同步启动了主题为“粤见森林 悦见美好”第二届广东省森林文化周揭阳分会场活动。活动现场设置森林文化视频展,向群众分发保护地宣传图册、环保纸袋及小礼品等,提升社会公众对自然保护地的认知,增强生态保护意识,拓展森林文化内涵,推动公众感知森林、爱护森林、享受森林,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组织法治学习培训。2020年9月9-12日,我局在揭西县举办揭阳市2020年林业干部培训班,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就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和管理、乡村绿化美化建设、林木采伐审核审批、森林防火业务、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专题进行授课,全市林业主管部门共90多人参加培训。此外,我们还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全局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考试参加率及合格率均达到100%。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助力推动全市全域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严格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围绕林业中心工作,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严守生态红线、创建和谐林区为目标,加大依法治林力度,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为更好地推动全市林业生态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执法工作。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落实随机抽查检查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抓好职权调整事项的落实,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

        (三)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林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力求解决行政执法工作难题。

        (四)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和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继续推进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逐步理顺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切实解决执法力量不足问题。

        (五)提高依法治林能力。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宪法、国家基本法、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普法教育和培训。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全局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揭阳市林业局   

2021年1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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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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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林业局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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