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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5-2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16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并填写相应申请书(附件2、附件4),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本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和复核。

  (二)对于已被认定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不再推荐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二)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

  (三)新申请企业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对复核企业不作要求。

  (四)审计报告需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企业须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五)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将纸质材料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同时,应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于5月14日—6月5日期间完成线上填报。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六)对于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国家、省、市各级工信部门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省、市工信部门将提供免费咨询辅导服务,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围绕主导产品属于重点领域、产业链配套能力强的企业,广泛动员企业积极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务必通知到每家复核企业积极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对于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在正式推荐文件中需说明原因。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通过组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加大审核力度,提升推荐质量。

   四、推荐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5月2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企业申请书(附件2、附件4,企业需加盖公章,份数要求见附件7)、汇总表(附件3、附件5,均为一式一份)寄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版需一并报送。

 

 附件: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16号)

  2.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3.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表

  5.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6.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7.纸质材料清单、数量及装订要求

  


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0日

 

 (联系人:吴志平、赖星锦,电话:823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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