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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园专项帮扶)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4-2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市财政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2〕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我局制定了《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园专项帮扶)项目入库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项目申报

  请各地组织各相关园区管理机构做好相关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专项资金入库需求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含产业集聚地)管理机构,要认真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做好项目入库申请材料的编制工作。各有关县(市、区)要及时了解项目动态,及时做好跟进指导工作。去年已申报入库但未获得资金支持且仍有资金缺口的项目可重新按要求整理上报。

  根据省级专项资金使用要求,请各地加强申报项目工程量和资金预算前期论证工作,优先上报成熟度较高的项目,申报资金应确保在2023年10月底前依法依规完成支出。

  二、认真做好审核及上报工作

  各有关县(市、区)要规范资金项目审核流程,强化集体研究审议,于5月20日前完成本地申报入库项目的审定工作,并上报我局。逾期未报送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项目入库评审范畴。上报材料包括本地项目入库推荐文件(正式公文)、项目汇总表(附件2)、《工作指引》中要求的项目入库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的PDF扫描件)。


  附件:

  1.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园专项帮扶)项目入库工作指引

  2.省产业园专项帮扶资金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吴旭彬,联系电话及传真:850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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