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经信函〔2018〕428号
关于开展2018年省企业情况综合
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数据函〔2018〕13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全省企业情况综合工作部署,我市将组织开展2018年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请各县(市、区)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一、明确任务目标。2018年全市企业情况综合采集企业任务目标为880家,综合考虑各地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及制造业企业分布情况,下达各县(市、区)采集任务数量(详见附件1),采集任务完成情况以通过省审核企业数为准。各县(市、区)要认真按照省文件的要求,把握好数据报送、审核工作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做好宣传动员。各县(市、区)要加强企业宣传动员,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帮助企业提高认识、做好解释说明、打消顾虑,有效调动其积极性,切实发动企业主动支持配合数据采集工作开展。
三、加强业务指导。各地要做好任务分解,根据省文件精神及粤东片培训班培训内容,认真开展面向各镇(街)和企业的业务培训,加大日常指导力度,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在工作过程中应加强与市大数据管理局沟通联系,对采集、审核工作存在的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反映。
四、严控数据质量。各县(市、区)业务相关部门要明确岗位(用户)的任务和职责,对采集工作实施全过程严格管控,坚决杜绝出现数据虚报、数据造假、采集非目标企业等问题出现。
五、确保数据安全。要强化数据安全意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采集所取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一企业情况的资料,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过程中数据丢失、泄露、被窃等现象发生。
六、做好工作督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度进行排名,并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迟缓的地区进行通报。各县(市、区)要加强日常工作督查,做好业务督导和进度督促,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目标。
附件:1、2018年各县(市、区)企业情况综合采集任务
表
2、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
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揭阳市企业情况综合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8年6月11日
抄送: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附件1:
2018年各县(市、区)企业情况综合
采集任务表
县(市、区) |
任务数(家) |
榕城区 |
150 |
普宁市 |
150 |
揭东区 |
150 |
揭西县 |
100 |
惠来县 |
100 |
空港经济区 |
100 |
揭阳产业园 |
100 |
大南山侨区 |
10 |
普侨区 |
10 |
大南海工业区 |
10 |
合 计 |
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