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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8-08-2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市经信函〔2018428

关于开展2018年省企业情况综合

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数据函201813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全省企业情况综合工作部署,我市将组织开展2018年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请各县(市、区)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一、明确任务目标。2018年全市企业情况综合采集企业任务目标为880家,综合考虑各地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及制造业企业分布情况,下达各县(市、区)采集任务数量(详见附件1),采集任务完成情况以通过省审核企业数为准。各县(市、区)要认真按照省文件的要求,把握好数据报送、审核工作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做好宣传动员。各县(市、区)要加强企业宣传动员,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帮助企业提高认识、做好解释说明、打消顾虑,有效调动其积极性,切实发动企业主动支持配合数据采集工作开展。

三、加强业务指导。各地要做好任务分解,根据省文件精神及粤东片培训班培训内容,认真开展面向各镇(街)和企业的业务培训,加大日常指导力度,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在工作过程中应加强与市大数据管理局沟通联系,对采集、审核工作存在的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反映。

四、严控数据质量。各县(市、区)业务相关部门要明确岗位(用户)的任务和职责,对采集工作实施全过程严格管控,坚决杜绝出现数据虚报、数据造假、采集非目标企业等问题出现。

五、确保数据安全。要强化数据安全意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采集所取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一企业情况的资料,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过程中数据丢失、泄露、被窃等现象发生。

六、做好工作督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度进行排名,并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迟缓的地区进行通报。各县(市、区)要加强日常工作督查,做好业务督导和进度督促,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目标。

附件:12018年各县(市、区)企业情况综合采集任务

2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

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揭阳市企业情况综合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8611日  

           

    抄送: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附件1:

2018年各县(市、区)企业情况综合

采集任务表

县(市、区)

任务数(家)

榕城区

150

普宁市

150

揭东区

150

揭西县

100

惠来县

100

空港经济区

100

揭阳产业园

100

大南山侨区

10

普侨区

10

大南海工业区

10

合  计

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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