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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71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企业开展认定和复核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申请认定企业为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复核企业为2023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免予申请)。

  二、认定和复核标准要求

  申请认定和复核企业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三、认定和复核程序

  (一)依据自愿原则,企业按属地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其中,认定企业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复核企业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

  (二)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合规经营情况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完成相关工作流程后将正式推荐文和认定汇总表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实施细则开展复审,复审通过的,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布认定和复核通过企业名单。

  四、进度安排

  (一)认定和复核采取线上方式,企业在培育平台线上填报和提交佐证材料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前(10月20日24:00,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模块将关闭)。

  (二)我局将及时转发省工信厅提供的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供各县(市、区)初审、审核用。

  (三)各县(市、区)需于10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及汇总表报市工信局。

  五、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省、市工信部门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企业严格防范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消息、非法牟利。我局将根据省工信厅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组织申请企业开展免费线上培训和咨询辅导服务。

  (二)纸质申请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打印并签字盖章,按佐证材料清单要求上传。企业应如实、准确填报申请表,对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审核结果。

  (四)各县(市、区)要切实担起责任,精心组织认定和复核工作,对照标准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市工信局将开展实地核查,重点审查不良中介参与情况、研发人员与研发投入的真实性等。

  (五)如发现企业与不良中介深度捆绑、出现数据造假等情形,将依据有关规定,直接取消认定或复核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佐证材料清单


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9日                   

  (联系人:吴志平,联系电话:823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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