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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揭环责改字〔2022〕6号)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2-28 16:5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利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MA4UW76A50

  地址:揭阳市揭东区曲溪陈寮揭东火车站站房铁路货场北侧

  法定代表人:钟洁锋

  2022年11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正在生产,没有配套水喷淋等抑尘设施,没有按要求采取密闭或半密闭、清扫、洒水等防尘措施,生产时产生的粉尘扬洒撒到公司外环境,存在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有《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

  我局将在30日内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我局将责令你单位停产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将可能承担被按日连续处罚的法律后果。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日

  抄送: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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