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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财损事故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揭阳交警 发布时间:2022-09-01 00:3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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