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生活奔波劳碌确实不易,可要是触犯了法律,那奔波的可能就是“牢路”了...
4月4日下午,榕城东升派出所民警在环市北路抓获盗窃嫌疑人朱某。
3月28日,何先生向东升派出所报警称,其当天凌晨停放在黄岐山附近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盗。
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迅速锁定盗窃嫌疑人朱某,并循线追踪于4月4日将其抓获归案,查获被盗电动自行车1辆。
到案后,朱某如实供述了其于3月28日凌晨在黄岐山景区附近闲逛时,见事主何先生的电动自行车未拔车钥匙,遂将该车盗走的违法事实。
目前,朱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3月27日,普宁城东派出所接刘女士报称,其放置在店门口的一颗盆栽龙血树被盗。3月28日,民警在流沙东街道抓获盗窃嫌疑人黄某。
经查,黄某爱好养花,遂多次通过盗窃方式获取心宜的花卉盆栽供自己养赏。26日凌晨,其经过刘女士店门口时,见该盆龙血树甚是喜欢且四周无人,便将该树盗走占为己有。
目前,黄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月2日,普宁城西派出所接群众李女士报称,其放置在电动车车头内格里的手机被盗。接报后,城西派出所迅速展开侦查,4月3日在池尾街道抓获嫌疑人廖某。
到案后,廖某对其4月2日途经流沙西街道环城南路一店铺门口时,见李女士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车头内格有一部手机,遂心生贪念,将该手机盗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