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疏忽大意,不法分子趁“机” 行窃 ,殊不知,以身试法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榕城
2月4日,罗先生到东阳派出所报称,其家中失窃。
接报后,派出所立即出警处置。经侦查,民警发现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2月11日将其抓获归案,追回被盗手机、现金。
经查,2月4日,张某趁罗先生房门未关,潜入其家中盗窃了1部手机和现金。
目前,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揭东
2月3日,曲溪街道李先生放置在小车内的现金被盗。
经侦查,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沈某,并于2月8日将其抓获归案,追回部分被盗现金。
到案后,沈某如实交代了其2月3日凌晨在曲溪街道发现一停放在路边的小车车窗没有关,遂打开车门,盗走车内现金的犯罪事实。
目前,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宁
2月5日,城东派出所在流沙东街道抓获盗窃嫌疑人陈某。
经查,陈某对其2月2日经过流沙东街道,见路边一辆电动车车钥匙未拔,心生贪念,将车盗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交代了另外2宗盗窃电动车案。
目前,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