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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许卫楷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的公示
来源:揭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2-14 15:5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21年6月2日下午2时许,许卫楷(男,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在揭东区磐东街道一小食店用餐时,挺身而出扑灭小店内火灾,本人被辣椒油烫伤和火苗烧灼体表面积34.97%,评定为八级伤残。

  当天下午2时许,许卫楷到揭东区磐东街道西关路“八哥麻辣烫”用餐,店铺老板刘某龙(男)进入后厨发现锅炉上煮辣椒油的铁锅着火且火势很大,便大声喊“着火了”,许卫楷见状便跑进后厨,发现火势有失控的危险且刘某龙惊慌失措,没有及时采取正确的灭火措施,于是拿起旁边的不锈钢锅盖上前企图盖住起火的锅面,以隔绝氧气的方式控制火势,但因为气流变化,火苗向周围蔓延,许卫楷担心后厨空间狭小,火苗将会点燃塑料墙板和周边的电线,如果控制不住火势继续蔓延,将会危及周边其他店铺造成更大损失,便试图和刘某龙将盛着辣椒油的铁锅搬离锅炉,许卫楷将两块布料沾湿缠绕在自己双臂和手掌,在搬起铁锅时因地面台阶不平,致其脚底打滑上身失衡,使整锅着火的辣椒油倾倒在自身上,最终造成全身大部分被辣椒油烫伤和火苗烧灼,后送至榕城区人民医院治疗。目前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

  按照《揭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经市、县二级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调查核实,并经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一致通过,初步确认许卫楷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行为。

  许卫楷奋勇救人事迹在当地引起极大反响,为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同时保证公平公正,现在此向全市各界征求对确认许卫楷的行为为见义勇为的意见。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起7天内,向揭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反映。联系电话:8234312。

  特此公示。

  揭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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